carterjiangkimo wrote:
年年底失業到現在,想請問一下,3月份已無力付錢,我前妻傳訊說要告我,『但我名下無任何財產,我會怎麼樣?
有甚麼方法可以降低我每個月付款金額,如果新找到的工作月入只有30K,付多少算合理?.(恕刪)
>>>
版大這案子
如果你前妻告你 , 然後聲請法院扣押你的薪水
依法也可以扣1/3 , 剩下的是你的法定生活費
所以你還是要付1萬元
與其被前妻告 , 小孩對你的觀感不好
違約被告信用也有不良之虞
應該要履行 , 對你比較有利
>>>
版大結婚前 , 住前妻家, 小孩太太都給岳父母方照顧
老實說 , 3萬元剛好而巳
你可以拆房租8000元 , 帶小孩1萬2元 , 吃飯水電費1萬元/每月
離婚前巳合意給每月1萬元子女撫養費
版大應該依約履行
前陣子 , 有一位22k網友
在她的付款明細中 , 其中一萬元是爺爺的養老院費用
版大堂堂七尺之軀 , 應輸人不輸陣
a24976440 wrote:
什麼跟什麼第三點有...(恕刪)
這年代還想什麼子女贍養父母,這只能說是願景而以。 我也沒想過將來子女會養我,只是盡一份責任。我母親也是單親待大我跟妹妹,可惜我開始賺錢沒多久她人就走了,根本來不及盡孝。
我那名義上的父親相對就是垃圾一個,我剛出生就去嫖妓,還是拿著我媽的錢去嫖的,因為當年恐龍們喜歡將小孩判給父親,這垃圾還逼著拿我向我媽交換了一棟房子,已經不是石器時代了,不是會射精就可以當別人老爸好嗎。
回到主題,關鍵在樓主明明一個月賺5萬,還想著月給家庭三萬還要能夠存錢買房。也不說明自己每個月兩萬跑哪去了。
可以很仔細看看樓主的文,結婚三四個月他就抱怨老婆錢花得多,小孩出生還沒幾個月耶!?這時間就是錢花比較凶的時候。給三萬塊錢一個月養一個還在恢復期的婦女和一個襁褓中的嬰兒還想著要能存錢買房,這是天大的笑話吧。
我老大老二都是回台生,陪產假休完我就又飛來飛去四處工作了,兩個月後我抱小孩時、小孩也是哭鬧不給抱。整晚不睡哄小孩,逗他玩逗他開心,就算小孩可能聽不懂也是拿著故事書跟小孩胡吹,樓主有做這些嗎? 還是在營區裡待習慣了真以為每個人都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看不出來樓主有花心思時間耐心陪小孩,看起來樓主說都是別人的錯。
公托也不是說讀就讀的,台灣公托開始就讀年紀是5歲,那在上公托前小孩誰要帶,還是丟家裡丟店裡讓他閒晃嗎?
在看樓主這種金錢運用方式,月賺五萬想著給三萬可以讓妻子當家用還要能存錢買房,後期還想出去租房,真的是在營區待久了吃米不知道米價。 也沒搞清楚自己的社會競爭力就退役要到外面領高薪,我只能說呵呵。
有什麼本事吃什麼瀉藥,領五萬就做五萬該做的事情,也把自己小孩帶好,我跟太太也偶爾因為金錢吵架,每次吵到要離婚我也就一個條件,小孩通通歸我、贍養費一毛不要、婚後買的房子車子都給她我連裡面的私人物品都不要了(反正房子也還在繳貸款),講多了她知道我是認真的她也不敢吵架就提離婚了。
真的覺得給三萬如果很多,現在給"小孩"一萬樓主還有兩萬,可以存錢買房買車再婚阿,樓主加油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