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慢慢來
慢慢收集資料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
即使對方最後回頭,也要讓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上。
如果要離也不能便宜對方
反正急著要離婚的是男方
而且
"我國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本罪之構成要件包括:一、犯罪主體須為現有配偶之人,二、須有與他人和姦之行為。本罪為即成犯,也就是說有配偶之人與他人為姦淫行為時即已成罪,故以在通姦時有配偶為前提條件;至如於通姦後其婚姻關係因離婚或依法撤銷,亦不影響本罪之成立。"

懷孕生子可視為通姦之證據...

我就是那被人說太慢的小黃...
孤注一擲,就抓猴吧,至少有籌碼在手。
急的是她老公
所以你朋友最好的就是敵不動,我不動
逼她老公出來談判
Angry Bee wrote:
好姐妹的老公應該外遇...(恕刪)



可能因為沒被誘惑過吧!
所以被誘惑了,心過去了⋯就以為那就是一切.
生理來說這時動情激素(外扯)
大於催情激素(內拉)..效力大概兩年..
這期間就像妳看到的著魔狀態⋯⋯
心理上的厭惡損失,鄙惡法則通通可以無視.
大概這樣吧!
當然也或許有什麼無法為外人道的苦..
我能想到的重大打擊事件...
生病,被戴綠帽,被拋棄轉向仇視現在的
另一半⋯⋯慢慢套出來吧!
bond_007 wrote:
可能被仙人跳、討債公...(恕刪)

目前也有想會不會是這個可能
如果是的話,也太烏龍了
ujm wrote:
可能因為沒被誘惑過吧...(恕刪)

有被誘惑過喔
但已經是年輕的時候了
腳踏兩條船從前也是有的
應該說年輕時該玩也玩過了
但婚後都沒有不良紀錄
感覺就是成熟有責任感了
但人到中年,有些人
不是都會再嚮往年輕時的悸動嗎
應該是性生活出了很大的問題
Zugzwang wrote:
外遇是很有可能的選...(恕刪)
冬天加冷筍 wrote:
他碰小三而且搞大肚子...(恕刪)

為什麼搞大肚子就要離婚呢?
會對外面第三者負責
但不對現在的孩子負責
不懂這個邏輯耶
是否男方想要生個男孩?
但是女方不肯呢?
下降頭
Angry Bee wrote:
好姐妹的老公疑似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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