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孤求鞭 wrote:
我來發問主要是想要知...(恕刪)
我剛工作的前四年,是給家裡兩萬,因為家裡剛買房。
後來房貸付清,我是給一萬。過年時另外再給兩萬。
平常額外支付會另外給。
家裡的家電家具修繕,父母出國旅遊也是另外給。
家裡的生活用品八成都是我買回去。
我個人的想法是大約給收入的20%左右。
不過主要是看父母的支出型態,
如果父母太節儉,給再多錢也不花就沒有意義了,
不如多買些好東西給他們比較實在。
獨孤求鞭 wrote:
終於遇到一個正常人了,把家人當作自己
獨孤求鞭 wrote:
每個月剩下的錢似乎是不足我外面吃便當,到時候只能再找同僚鄉借
其實都沒有 wrote:
但你的回覆有種...跟你想法不一樣,就是不正常的感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