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年大叔跟大學女生的愛情故事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我在今年初離開了海外...(恕刪)

你 ...............



怪怪的 ~


怪怪的 ~



怪怪的 ~
Mirage-Ulysses wrote:


????????...(恕刪)
我為了她,放棄了年薪七十萬的工作

27歲,70萬。
好高的薪水!
放棄真的好可惜!!
22+5=27?
根本不符合大叔資格

37與19的組合路過

XDDDDDDDD wrote:
變態行為就算用愛情包裝
還是變態~XDDDDDDDDDDD


+1

還好她可以讓你找不到。

要斷,這樣最安全了。
抱歉嘿,我跟我朋友在讀文,完全不覺得是愛情故事...比較像單戀故事。

而且,你說你查到女生的地址...正常人不管男女都會嚇到,好嗎?這個根本違反個資了吧!

最後對方根本不喜歡你啊!



遇到同志了
不過哥是一個中年大叔跟小學女生的愛情故事
十九 wrote:



對啊!年薪努力...(恕刪)


隨便都有可能
到時你看不上過去的她
年輕的每一年都有更多
Elizabeth chloe wrote:


下一步
你想幹麼...(恕刪)

說那麼多
結論只有一個
人醜,再暖都是變態。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我在今年初離開了海外...(恕刪)


這是變態幻想文???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我在今年初離開了海...(恕刪)


她小你5歲,今年22...
所以你27...然後你說你算大叔?
27算大叔?

還用補習班資源查人家住址?
你要不要把文章刪了? 你這樣做應該有違法的事實了!

小朋友
1. 27歲不叫大叔,叫小朋友. 大叔是我們這種超過38以上的.
2. 你要不要去找醫生矯正一下自己的邏輯跟觀念. (27不叫大叔這是邏輯問題,查人家住址這是是非觀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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