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目前我是在外地工作...(恕刪)
看到這篇又更亂了!
猜測應該是妹妹或姐姐目前在照顧雙老?(但不知雙老年紀有沒有到達需被照顧狀態?或許還不需被照顧 還在工作?)
要那樣匯錢回老家,表示老家其實也沒很好過?
(之前都是姐或妹或弟在家裏,可能也要出一般生活開銷? 久了 覺得HOLD不住,責任都在他身上! 故提出分一分?)
(如果自你出去不久後,都有定時匯錢回去[剛開始時約1萬至1萬五]! 感覺你匯回的錢 已經夠兩人一般日常生活開銷! 以不奢侈亂用來說!)
而目前每月的匯款金額在32~40K不等,這遠遠夠三個人日常生活所需啦!
(只是我個人覺得 你太太 及孩子, 感覺就苦苦的!)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到目前為止...
那位親人除了罵我做的還不夠好之外
她也提不出具體的改善措施
能偶爾回家坐坐已經很好了
我也弄不清楚三個人 一般日常生活食物維持生命所需 及繳繳稅
每個月三萬二至四萬,為何還會不足夠?
假設雙親沒上班了,也總是有農保 勞保之類退休金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