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148262 wrote:是非對錯只有當事者雙方知情 是喔?只有你們知情,那你po上來給人公審,還公布人家的資料,又是怎樣?妳要不要公布一下自己的,給大家注意一下,避免跟妳有接觸有牽扯?被告了才說只有雙方知情,那妳是在耍誰啊?本來也覺得不鼓勵興訟(畢竟旁人再怎麼起鬨,跑法院還是當事人自己要跑),但對方已經提告,那就沒什麼好彆扭了,妳覺得怎樣了妳有權利可以去提告,提告了再來上網訴苦或提醒大家,那還比較有可信之處,現在卻以所謂「受害者」身分,沒提告就先私下調解?
悟宇道 wrote:是喔?只有你們知情...(恕刪) 謝悟大仗義執言,目前與該女士私下調解,可以感受到他有認錯的心了,另外,我自己也檢討了一下,自己108/2/2爽約,後續不耐煩又封鎖對方,於情於理上,是不好示範,才導致此次事件發生。最後,等他公開認錯此次發言,我就願意撤告。
a2148262 wrote:給眾網友的話,此事已...(恕刪) 沒經同意公佈個資是觸法的。但比較好奇有私下暗示明示約炮嗎?有的話,我個人也會蠻討厭有這種行為的人,尤其是不太認識的人,莫名其妙找我聊性話題,還是約炮,個人感覺很沒禮貌,有被性騷擾的感覺。更覺得沒有道德心對別人。若拒絕了,還是一直盧,我會想收集證據提告他。免得他一直在網路上假借交友還是啥名義,找騙炮的人。要砲就去花錢砲。不然就是去炮友網找對象。不要亂出來找對象。騷擾打擾別人這樣。但不會在網路上公開個資,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