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mi wrote:可能再繼續炒熱一點,...(恕刪) 我覺得你可能誤會樓主的意思了他在意的並不是那些錢,而是在意那些錢被動用的時機點。如果女友這麼不高興的吵架,照說應該會不屑去動用樓主的那些錢,會比較合理如果女友在這樣的心境下,依然可以亳不介意的去提那些錢來用,這表示女友的人格特質。至於這樣人格特質的女友,是不是還要繼續,就看樓主的選擇了重點應該不在於什麼情境下給了提款卡,以及動用了幾千元的問題吧
很多女人因為心裡不快樂,才浪費,是一種補償作用。例如丈夫對她冷淡,她就亂花錢 。#張愛玲peter16666 wrote:已經盡力道歉了,但...(恕刪) peter16666 wrote:因為我工作忙,所以我給她一張提款卡(每次給的金額都不大,只有3~4千塊),就我沒時間陪她,她可以拿錢去跟朋友吃吃喝喝,買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可是跟他吵架後的期間,卻還有領我的錢去用,請問這到底是甚麼心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