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nfobki wrote:
不經意的發現老婆欺騙(恕刪)


老婆已經承認與男子共處一室及過夜,民事侵害配偶權十之八九成立了,直接提告即可
1. 驗小孩DNA。
2. 提出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訴訟。

侵害配偶權的只要讓法官相信這兩人逾越朋友關係即可,不需要有百分百確定發生性交行為。像曖昧對話、貼文照片、發票紀錄等間接證據就足夠了。像樓主的定位記錄還有妻子的口供也是間接證據;人妻出差在男友家過夜,明顯逾越正常交友情形。但樓主得先確定手上的定位記錄取得方法有沒有侵害對方隱私權。
看到樓主回應,鬆了一口氣.

至少不會看到台北車站停

車場多了一位暫時停留的朋友.
BlueSky5230 wrote:
小孩子不是報復的工具!小孩子不是報復的工具!小孩子不是報復的工具!
不要離婚就問這種監護權我能不能拿到,不管有沒有監護權雙方都是孩子的父母親,到底爭這個要幹嘛?該不會養兒防老想法跑出來吧?

尊重孩子想跟誰生活。有沒有能力扶養不代表孩子能開心成長,父母不應該全部考量外在客觀條件,忽略孩童心智上的發展。



離婚不談這個,要談下次打炮時間?
外遇時,身心應該得到不同程度的滿足
常聽說:找回戀愛的感覺
這兩年單媽為了與男友出遊,對孩子不管不顧,弄出人命也發生好幾起
正當濃情蜜意,外遇者心思會在孩子身上?
假設樓主的老婆爭取撫養權,外頭的小王願意接受這孩子?
假設孩子說:爸媽不要離婚,那樓主要默許妻子外遇的行為?

要不要四個人去諮商?
轉身離開....

甚麼都不用多說

不用想為什麼........真男人....
bornfobki wrote:
不經意的發現老婆欺騙...(恕刪)

老婆外遇了,

像極了愛情。
clement_26 wrote:
離婚不談這個,要談下次打炮時間?
外遇時,身心應該得到不同程度的滿足
常聽說:找回戀愛的感覺
這兩年單媽為了與男友出遊,對孩子不管不顧,弄出人命也發生好幾起
正當濃情蜜意,外遇者心思會在孩子身上?
假設樓主的老婆爭取撫養權,外頭的小王願意接受這孩子?
假設孩子說:爸媽不要離婚,那樓主要默許妻子外遇的行為?


我意思要尊重孩子意願,我是單親長大的。孩子生活起居照顧應該是雙方冷靜坐下來談,而不是一股腦的要爭取到底。你去讀樓主的原文內容,就知道他現階段沒想過要跟對方好好坐下來討論怎樣對孩子是最好的。完全被外遇這件事的情緒牽著走。

孩子是可以溝通的,雙方有必要讓他知道父母婚姻關係無法繼續維持,不要假設孩子會怎麼講,好嗎?我小一的時候也看得懂父母因為外遇要離婚,吵到兩家子大人物都在同一個屋簷下,現在小孩會比以前小孩笨嗎?

對方的外遇對象能不能接受,跟本身的責任一點關係也沒有。用一個他人的決定來被動拋棄責任說,太結果論也太直接把對方人格打死。我說這段話是因為我經歷過,我父母有一方外遇,但外遇方還是願意主動承擔責任。所以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誰說外遇後一定會與外遇對象結婚,有些時候的外遇是為了擺脫當下的爛婚姻。找一個壓力出口。

建議不要再拿那種很糟糕的新聞事件就認定外遇是非常糟糕的。
孩子需要的,不是父母親和身旁的大人所認為的需要。請放下身段蹲下來溫柔的與孩子聊聊,不要那麼自私。
BlueSky5230 wrote:
我意思要尊重孩子意願(恕刪)

身為爸爸你這句話我100%不同意
第一老婆先外遇出軌
就算平常小孩跟媽媽比較親(那小孩肯定選媽媽)
通常都是這樣(像我2個小孩都比較黏媽媽)

這樣的情況還讓小孩選頭殼壞掉?
當媽媽的都能出軌了(你覺得他有考慮小孩嗎?)
跟著媽媽只會更慘...
離了婚跟著媽媽然後
媽媽把小孩丟著...自己去約會?
正常家庭媽媽都能丟下家人去外遇
這媽媽基本已經不太正常

讓一個懵懂無知的小孩去作選擇
你的邏輯我實在無法苟同
DNA要驗!!!以免後悔....
不要做勞民傷財,和豬打架的蠢事....

日子一樣要過.....
離婚不一定對小孩不好!! 夫妻整天打打鬧鬧...會好嗎???
但是單親扶養.一定會累..尤其是國小正皮的時候...要先有覺悟!!!

永遠要記住"不要和豬打架"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如果有幸再婚
記得一定要餵飽對方
吃撐都沒關係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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