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父母能接受婚前試婚??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 今生會遇上什麼人
這其中隱含著
因果業力
避無可避.逃無可逃實屬無可奈何.(恕刪)

我挺同意你的看法
Magichan wrote:
畢竟才交半年而已


我對同居贊成的底線,是我兒子已經想娶對方了,才可以同居!!

我有一個朋友交往三四年吧,才同居一個月就立馬分手了....本來連婚紗都拍了....
就是因為那個女生,衛生習慣超級糟!! 聽說他家最後一個星期,他連地板/沙發都找不到地方坐....

生活品質差太多,在怎麼愛都噁心光了~~
資深大嬸 wrote:
我有一個朋友交往三四年吧,才同居一個月就立馬分手了....本來連婚紗都拍了....
就是因為那個女生,衛生習慣超級糟!! 聽說他家最後一個星期,他連地板/沙發都找不到地方坐....

我也無法接受這樣衞生習慣的人
所以將來還是不要跟孩子住
SSSS2503 wrote:
我也無法接受這樣衞生習慣的人
所以將來還是不要跟孩子住


沒有看過,
真的無法相信人可以這麼髒亂!

出淤泥而不染啊!
住在一起跟試婚應該還有一段差距吧,畢竟婚姻不是只有住在一起這麼簡單
Magichan wrote:
時代變很多,是不是年...(恕刪)

當然有人可接受,有人不能接受。
再過一百年,也有父母不接受。

這種問題還要問嗎?
Magichan wrote:
時代變很多,是不是年(恕刪)


你落伍至少30幾年了,這個同居試婚是五年級和結婚節目兩性專家大鼻孔嬸婆提出的!
她建議男女在大學時期就做這個動作,才不會因為從小跟原生家庭生活習慣了!
談戀愛只是因為五年級生的浪漫,忘了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是非和衛生習慣的爭端還有共同儲蓄!

至於作愛,很多人都會想到那裏去,捨摸方便作愛
省砲錢,如果不是搬到男方家住去適應,請問是不是要租房子住
租房子才會讓很多事情攤在陽光底下

結婚一張紙兩個證人
問題是離婚才困難
所以同居真的不算捨摸

一堆婚前同居試婚就算能契合了
婚姻能撐過十年沒離婚就萬幸了

提出這個建議的大嬸婆也離婚多年了!
肉體的慾望跑得比理智快
為彼此負起責任才是重點
Magichan wrote:
時代變很多,是不是年(恕刪)


我只能說我不會接受同居的女人

老婆要找處女
虛無漫遊 wrote:
我只能說我不會接受同(恕刪)


第一項 ok
第二項 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其實不同居的狀況下 正常交往熱戀的男女也會找機會發生關係
同居的壞處 主要還是少了各自的隱私 空間
然後缺點這下都看的清清楚楚
之所以沒急著分手就是因為做愛方便
等沒有新鮮感 歸於平淡之後 就會漸漸嫌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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