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han wrote:畢竟才交半年而已 我對同居贊成的底線,是我兒子已經想娶對方了,才可以同居!!我有一個朋友交往三四年吧,才同居一個月就立馬分手了....本來連婚紗都拍了....就是因為那個女生,衛生習慣超級糟!! 聽說他家最後一個星期,他連地板/沙發都找不到地方坐....生活品質差太多,在怎麼愛都噁心光了~~
資深大嬸 wrote:我有一個朋友交往三四年吧,才同居一個月就立馬分手了....本來連婚紗都拍了....就是因為那個女生,衛生習慣超級糟!! 聽說他家最後一個星期,他連地板/沙發都找不到地方坐.... 我也無法接受這樣衞生習慣的人所以將來還是不要跟孩子住
Magichan wrote:時代變很多,是不是年(恕刪) 你落伍至少30幾年了,這個同居試婚是五年級和結婚節目兩性專家大鼻孔嬸婆提出的!她建議男女在大學時期就做這個動作,才不會因為從小跟原生家庭生活習慣了!談戀愛只是因為五年級生的浪漫,忘了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是非和衛生習慣的爭端還有共同儲蓄!至於作愛,很多人都會想到那裏去,捨摸方便作愛省砲錢,如果不是搬到男方家住去適應,請問是不是要租房子住租房子才會讓很多事情攤在陽光底下結婚一張紙兩個證人問題是離婚才困難所以同居真的不算捨摸一堆婚前同居試婚就算能契合了婚姻能撐過十年沒離婚就萬幸了提出這個建議的大嬸婆也離婚多年了!
虛無漫遊 wrote:我只能說我不會接受同(恕刪) 第一項 ok第二項 真的是可遇不可求其實不同居的狀況下 正常交往熱戀的男女也會找機會發生關係同居的壞處 主要還是少了各自的隱私 空間然後缺點這下都看的清清楚楚之所以沒急著分手就是因為做愛方便等沒有新鮮感 歸於平淡之後 就會漸漸嫌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