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小志 wrote:
首先怎說精彩 前天...(恕刪)




看你發的文
讓我感覺你像一個人

余祥全


成熟點吧
火氣大了點歐
不是拉人就是想踹人和打人
反正你幾天就可以交一個馬子
不要吃回頭草了
1.既然已是前女友就該放手,傳簡訊何益,去拉人家的手也沒什麼意思

2.新認識幾天的女生就可以抱你?這女生的想法是?

3.你的前女友之前也背著你去交其他男生

4.前女友現任男友也是個"橫刀奪愛才是愛"的信徒

5.依此推斷可以做個假設,不管是你前女友跟其現任男友,或是你跟現在這個新認識女性朋友(還是女友?)

交往時間都不會太長

結論:年輕人的遊戲,慢慢玩,標題與內文要相符,這是寫文章的基本

同上諸位網友,很想知道樓主年齡
葉小志 wrote:
剛分手一個月的女友帶著第三者 來我家鬧

看你敘述整件事後知道,鬧的人是你吧
分手了也不乾脆,幹嘛糾纏對方?
你前女友被你糾纏到怕了,跟你講沒用才到你家找你父母談吧
叫你別繼續糾纏就有用的話,何必吃飽太閒到你家找大人談?

再來,就算是你前女友劈腿而跟你分手
如果是這樣,錯當然是女方錯
但分手已經確定了,這一個月以來," 他 " 不是第三者,是正牌男友

葉小志 wrote:
指稱要跟我爸媽講清楚 叫我別再糾纏 著前女友

跟你講沒用啊! 才找你父母講
我不信她沒有先跟你講別糾纏她,一定嘛是你不聽

葉小志 wrote:
剛分手不能糾纏嗎!?!打電話傳簡訊這些也不能做嗎?

不管是糾纏或單純的問候的電話簡訊
只要她不喜歡,你就不能做

葉小志 wrote:
那男生說他只是想跟我好好講 想說他們只是一般好朋友罷了(鬼才相信)

我相信他只想跟你好好講,神經病才沒事動粗自惹麻煩
你要搞清楚,你拉的不是你前女友的手、你拉的是他現任女友的手

至於他們是否情侶是否好友,你信不信又怎樣?

葉小志 wrote:
來了我家 跟我爸媽說明我一直糾纏前女友的事情 我回家了 我只是想拉住前女友 結果他動手挨了我一拳 我當場流血

別對別人的女人動手動腳,就算是你前女友,現在也是別人的現任女友

葉小志 wrote:
我衝過去了...跟他們說了一句話"~不錯喔~~" 馬上揚長而去

幼稚

葉小志 wrote:
原本想要用腳踹倒他們 但是我忍下來了

還好你沒踹,你有什麼資格踹?
他打你,他可以說你對他女友動手
你打他,你難道要說他搶你女友嗎 = =
 
四個人都很幼稚...

小學生的戀情嗎?

請樓主忍下想揍我的衝動,畢竟您贏了我,您有女友呀
不錯啊!!


就我的觀點


你少了一個麻煩


多了個表弟耶!!!
左腳才拔出稻田 右腳又踏入泥地
交往不珍惜, 分手又後悔,

  心不在, 又何奈,

  勿強求, 莫期待,

得人不得心, 終究無未來.



對此事的觀點同max13 , 樓主非理性態度及情緒行事, 錯在自己...
要讓別人自然喜歡你, 而不是你想去控制別人的思想或行為.

我也很想它 wrote:
看你發的文
讓我感覺你像一個人

余祥全



魚翔拳一票

感覺樓主

是國中生吧

搞不懂你的邏輯

同上面各位大大

兩個字

幼稚
看了這篇發文,尤其是各位網友的回覆,我發覺絕大部分01的網友素質真的滿高的~
相信能給這位樓主朋友很大的學習及成長的智慧... ...

而Panthera Catus大論點更是精闢... ...樓主你體會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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