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根據民法474條的消費借貸
消費借貸必須以契約定之
無契約則不成立.
您只能根據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其返還價金
這你可以出是轉帳證明.
不過相對的你的前女友亦可以主張他有負擔了某些義務
所以這可能也行不通..這將是一場打不完的官司
所以當借錢給別人,沒有立任何字據
你就要有這比錢收不回來的打算..
寄存證信函..倘若他有任何懂一點法律的朋友.
他可以到法院去拿你的存證信函告你騷擾..
民法474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
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
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
這一條站不住腳,您就別走法院了
花錢消災囉..
注意...最後一句話是契約...
有關不當得利
民法 179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 180 不可以請求不當得利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
在此限。
小弟準備考公務員.
所以知識有限
可能有特別法另外規定之
公務員的考試範圍到此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