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illas wrote:
我那些嫁人的同學應該...(恕刪)

當然還是有啊,只是越來越少

像樓主那種已經論及婚嫁的,先不管樓主當初是否因為外貌而喜歡樓主的女友

但是就樓主的case來看

不太像是你的同學啦

結論:樓主的女友沒有像你的同學那樣賢慧、體諒

但是版上還是有女的大大很優秀的,有好幾位我也讚美過。

我沒有全盤否定哦
吉米林 wrote:
我當然沒有看清女孩子的實力

只是願意共患難的女孩子越來越少


樓主有像你說的不勤奮工作努力賺錢嗎

應該還好吧,樓主算肯賺錢了吧??

所以你目前討論的都是樓主或樓主女友的眼光問題

我討論的是大多數大大包括小杯子大大
-->認為樓主條件不好的問題

似乎各位大大認為樓主的條件不夠好,一下子養兒育女的錢不夠,一下子什麽的

至於"以後 結了婚:生了小孩.....生活是否能夠安定?"

這種不關係到我們的未來式

不需要下定論說大大就一定不好......(恕刪)



我當然沒有看清女孩子的實力

只是願意共患難的女孩子越來越少



這點 就要看男孩子你自己這邊有沒有讓女孩子願意跟您共患難的本事了..................


女孩子願不願意跟你共患難取決於在男孩子這邊:而不是女孩子..............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了, 女友的媽媽在催促我們結婚.
於是我們二個很認真的討論未來遇到的家庭經濟問題
我目前已買房, 房貸24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薪水約50000, 女友薪水約26000
與女友討論 "伙食+生活開支"男生出一萬, 女生出六千, 房貸+管理費共30000由男生一人支出

但女友抗議, 它覺的它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因為它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它什麼也沒有留下
我有和家人商量, 因為頭期款是家人出的, 媽媽很反對將權狀寫上女友的名字

為了這件事我很煩惱, 每天頭好痛, 我們兩個已經二星期沒講話了,
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好建議嗎?



這篇文

如果你是女孩子:會有任何感動嘛?
kgy123 wrote:
最好是1.20年後就是自己的房子啦

那滿坑滿谷的法拍屋之前都是鬼買的喔

中年到了. 公司剛好裁員. 一堆幾十歲的人跪在地上哭喊....最好都是新聞.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啦

一堆親友鄰居

繳了幾年. 繳不出來

輕則房子賣掉一無所有

重則房子賣掉還欠銀行幾百萬!


這樣就最好啦!馬上把房子登記給未婚妻!


沒有人會在結婚前想到離婚,沒有人會在買房前會到繳不起貸款,沒有人在出門前想到會不會被車撞,如果大家都這樣想,乾脆都別做事算了,反正有可能一出門就出事了不是嗎?

這棟樓越到後面越偏離主題,明明樓主就沒有說6000太多太少的事,是女方要保障的問題,女方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的問題,到現在有人討論起男生該不該養女生........

對啦!樓主身上剩18000養不起小孩,借問一下女生賺的兩萬多拿6000出來後,剩下的錢就不是錢嗎?實在是.....
吉米林 wrote:
只是願意共患難的女孩子越來越少
...(恕刪)


這倒是講到我心坎裡了....

20年前,我月收入1~20萬,房子車子買老婆名下,所有費用一肩扛下
20年後....老骨頭一把,月收入只剩2萬,大部分費用還是一肩扛下,更加上2個小孩大學學費及外宿零用
如今老婆年收入2~300萬,卻不願意支付太多(她賺的是她的,我賺的是大家的)....
只願分享福而不願共患難...很嚴重的公主病已變成皇后病了
因此導致我已一無所有.....還要看她臉色

噯!奉勸諸君年收入沒3~500萬 千萬不要寵公主,小心變皇后

現在怎麼辦?只有暗地裡投資賺錢,偷偷練功,計畫砍掉重練了.....

沒錯,結婚....真的....真的好累
而且若沒結婚他一個月的雜支應該就超過6000吧!(再省最多也差個1-2千而已吧!)
小杯子 wrote:
我當然沒有看清女...(恕刪)


我不是女孩子,無法對這篇文章有什麽感想

但是有許多女孩子也覺得樓主的女友太誇張
(請從頭看到尾就會看到)

至於女友是不是因為樓主不值得託付終身,進而願意共患難

哎....有關這部份的確是離題太遠

越來越偏了

還是回到樓主那個點吧。樓主的媽媽不願意樓主媽媽付的頭款買給自己兒子的不動產變成女方的

女方就是要求除非列名在房地產

否則不願意付生活開銷費用

在樓主把房子還母親后,如果樓主女友不願意和樓主共患難一起背貸款

我們再來說樓主女友不願意共患難吧

不過許多過來人的心聲(已婚的男方)也都留下意見在本樓

有一些情況就真的變成,公主->皇太后
以上是別的大大留言,我沒結婚不清楚
我對樓主他們兩個收入的分配其實沒什麼意見跟興趣,但對女方以日後會離婚的理由,要求男方要把房子登記女方,這點我就很看不過去。

頭期款是婆婆付的,一個未過門的媳婦憑什麼要求這點?下馬威嗎?不照做老娘就不嫁?想要求也是等貸款繳完,最好先生連頭期款就還給婆婆,到時候看先生房子高興給誰就給誰。

那些說樓主沒擔當的,設身處地想一下,如果你的房子頭期款是媽媽出的,貸款你在繳,然後你未婚妻說要把房子登記她的名字,不然改天嫁過去又被趕出來一點保障都沒有。

你要娶她嗎?
絕代蝴蝶 wrote:
我對樓主他們兩個收入...(恕刪)

說穿了 就是想佔便宜

看來搞了那麼多年的女性平權

還是沒啥長進

樓主一個月房貸換算過來 應該是借快500萬房貸

一般房子都可以借七成五

兩成五頭期款 應該不到兩百萬

建議女方要保障 先拿一半頭期出來還婆婆

以後房子寫女生的名

以後兩萬三樓主照繳 不過家用要出多一點了

給個一萬 這樣已經算很厚道了

我還聽過 頭期一人一半 房貸一人一半

房子共同持有 男生多付水電電視雜費而已

你說 何苦呢?
小弟現在租的破雅房,另外一間的室友是個五十來歲的上班族主管,
他當初結婚就是很有男子氣概的付房貸,台北市房子劃在老婆名下;
現在離婚了,被老婆從自己的房子裡"請"出來,付了二十年房貸什麼都沒有,
女兒還在唸大學還要生活學雜費,老婆在娘家爽爽的不工作要贍養費,
搞到現在房租都付不太出來
男子氣概一斤多少錢?肩膀一斤多少錢?不要被詐騙集團騙了!
作保借錢的好像都沒這麼慘,人生啊....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吉米林 wrote:
我不是女孩子,無法對這篇文章有什麽感想

但是有許多女孩子也覺得樓主的女友太誇張
(請從頭看到尾就會看到)

至於女友是不是因為樓主不值得託付終身,進而願意共患難

哎....有關這部份的確是離題太遠

越來越偏了

還是回到樓主那個點吧。樓主的媽媽不願意樓主媽媽付的頭款買給自己兒子的不動產變成女方的

女方就是要求除非列名在房地產

否則不願意付生活開銷費用

在樓主把房子還母親后,如果樓主女友不願意和樓主共患難一起背貸款

我們再來說樓主女友不願意共患難吧

不過許多過來人的心聲(已婚的男方)也都留下意見在本樓

有一些情況就真的變成,公主->皇太后
以上是別的大大留言,我沒結婚不清楚...(恕刪)



我舉個實在的例子給您聽聽


王媽有2個兒子

在10年間

大兒子 幫家裡買了沙發:買了電視:買了2張床:還買了冷氣機.........冰箱也買了.....


2兒子 可沒這麼孝順了!!!!!!!!
!他只付了每月的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米錢:菜錢.老人家身體不好看醫生付醫藥費:老人家要去旅遊給了點旅費.................還有平常老人家的一些零用錢..........


有天:王媽跟二兒子說:你也學學你大哥:看看你大哥這10年來為這個家付出多少啊?
不僅買了沙發:買了電視:買了2張床:還買了冷氣機.......冰箱也買了.....多麼孝順啊....都是為這個家在著想..............


故事先說到這..................


我們再回到 樓主的問題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了, 女友的媽媽在催促我們結婚.
於是我們二個很認真的討論未來遇到的家庭經濟問題
我目前已買房, 房貸24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薪水約50000, 女友薪水約26000
與女友討論 "伙食+生活開支"男生出一萬, 女生出六千, 房貸+管理費共30000由男生一人支出

但女友抗議, 它覺的它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因為它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它什麼也沒有留下
我有和家人商量, 因為頭期款是家人出的, 媽媽很反對將權狀寫上女友的名字

為了這件事我很煩惱, 每天頭好痛, 我們兩個已經二星期沒講話了,
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好建議嗎?


為什麼 樓主不跟女友說:親愛的老婆:希望您能每個月為我們的房子的貸款付6000元:貸款的其他部分在加上其他的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伙食+生活開支:就由我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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