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k64000 wrote:
既然妻子不願配合
難道男方就必須要照單全收嗎?
男生體諒女生就應該
那女生也應該適時解決男生需要阿?
如果女方不願配合
那就休怪男生去選擇解決方式
所以同理可證,當男生力不從心時,
女方無法滿足時,女方出去嫖,這也是可以接受的範圍囉??
只準男人嫖,不準女人出去嫖??
這是不是太大男人了點??
vu84vu wrote:
肉體之愛是激情不是真正的愛,真正的愛是對方產後還沒準備好要繼續性,而你尊重她,等她找回對你的感覺後再繼續,可是你卻無法尊重她,接而嫖妓傷對方的心,這種不是愛
u84025 wrote:
點頭贊同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