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過年後從韓國回來就變了。。。

人一生是能買幾次房
樓上各位都是用心給你建議
好好想想 硬起來
有些人就是 你要對他壞 他才知道你的好
你這樣對他 他只會越看不起你
還有那韓人 淦
Nelson5 wrote:
房屋雖然掛在她名下...(恕刪)



我覺房子一定會寫在協議裡面的,

已經簽字了都來不及了,

但是樓主可以拿自己的真實狀況去詢問專業律師的意見,問一問不用錢的,

打官司請律師也才五、六萬,比起房子幾百萬,我覺得有機會這官司可以打,

要自己寫訴訟狀其實也不難。


樓主當時應該是氣到沒有想太多只想趕快離婚,

我也是老婆外遇,想當初我確定要離婚,開始協議就談了半年,

只要她態度太差,本來給她很好條件的協議書我就撕破,

直接跟她說覺得不滿意可以法院見,

當時她只想跟小王在一起,我說的條件她真的只能接受,

撕到後面她真的甚麼都沒有,

房子當初也是前妻名下,本來念舊情,想房子賣掉照夫妻財產一人一半規定來分的

後來越想越不對,房子大部分是我出的錢(十分之九),她外遇哪有我拿錢讓她去跟小王逍遙的道理 ?

最後我也把房子談回來變回我的名字了,

現在想一想真的還好我當時沒有太衝動假大方!!

樓主太天才了.
前妻想要的房子,離婚,外遇保密你都給他了.
前妻不想要的,阻礙他跟小王快活的三個拖油瓶你全帶走了.
我是你前妻都想跟你離婚了.
謝謝大家對於房產的指教...
雖然房子我也認為讓給她有點可惜(已寫在協議書裡)
也曾有想過把小孩都丟給她當拖油瓶讓她無法快活
不過想歸想,我實在無法說真的把小孩丟給別人
與小孩子相處是我目前唯一能感到快樂的事
有他們我才能睡得安穩
我相信我也不會因為少了這房子我就窮愁潦倒
反而讓我想為了他們再拚一間更好的房子

單純以金錢來衡量或許我很笨,但有些事情不是錢能解決的
樓主的做法其實斷的很乾淨
如果今天真的硬要把小孩塞一兩個給前妻~我想樓主也不放心吧
如果真的為了討回房子~打官司浪費的時間精神跟請律師的錢也是種考量
今天斷成這樣
大家日後不相往來誰也不欠誰~樓主賺到自己沒辦法懷胎十月才能生的三個小孩~
前妻賺到個還沒繳完貸款的房子~還有他心中的歐巴
至於女方家人怎看樓主?有影響嗎?
以後日子久了我相信前妻後悔的機率會大於樓主
就到時候來看是前妻要回來找樓主找小孩還是樓主會去找前妻吧

樓主
男人本當瀟灑~我贊同你
燃燒軌跡 wrote:
樓主太天才了.前妻...(恕刪)


+1

討客兄保密條款....嘖嘖嘖

希望樓主傻人有傻福..

roward wrote:
樓主的做法其實斷的很乾淨
如果今天真的硬要把小孩塞一兩個給前妻~我想樓主也不放心吧
如果真的為了討回房子~打官司浪費的時間精神跟請律師的錢也是種考量
今天斷成這樣
大家日後不相往來誰也不欠誰~樓主賺到自己沒辦法懷胎十月才能生的三個小孩~
前妻賺到個還沒繳完貸款的房子~還有他心中的歐巴
至於女方家人怎看樓主?有影響嗎?
以後日子久了我相信前妻後悔的機率會大於樓主
就到時候來看是前妻要回來找樓主找小孩還是樓主會去找前妻吧

樓主
男人本當瀟灑~我贊同你

我覺得他前妻會把房子處理掉

專心去韓國,會不會回來不清楚

能拋夫棄子的人,我想接受的人也會保持戒心

YF_L wrote:
謝謝大家對於房產的...(恕刪)


恭喜你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單親搞三個小孩會很辛苦~
但總有一天會苦盡甘來的拉!!加油!!
房子的事情既然都已寫進協議裡~也不用感到可惜
畢竟都已成為事實啦
時間可以帶走一切的拉
全心去過你跟孩子的新生活才是比較重要的事!!
樓主加油!!
自從我變成了狗屎...就再也沒有人敢踩在我頭上了...

leica123 wrote:
+1討客兄保密條款...(恕刪)


其實也沒什麼保密條款,只是口頭上要我別講
並未實際寫在離婚協議書上...

01forever wrote:
我覺得他前妻會把房子處理掉
專心去韓國,會不會回來不清楚
能拋夫棄子的人,我想接受的人也會保持戒心

我相信那韓國人絕對也不是什麼好咖
外表溫文儒雅
幹的卻是千夫所指的事
幫樓主集氣
祝他前妻被那韓國人始亂終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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