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1 wrote:
照相OK阿~ 老...(恕刪)

D大這是篇小說啦
D大都那麼熱心要幫他忙他都不理
想就知道是掰的

有圖我就相信是真的啦
PS是相信真有其事不是相信你是冤枉的喔

寶`寶 wrote:
我會 把文件po上來

不過 先去上課 晚點回來在用


還在上課嗎??

vivian93 wrote:
還在上課嗎??...(恕刪)


不然咧

難不成是「作者取材中,本期暫停一次」
以正常情形而言,就算是半推半就也是不可能選擇認罪的,真有傷怎知不是玩過頭了?太high了?再者,真酒醉的話,小弟弟是不聽使喚的,因為血液都跑到末稍血管去了,撐不起來。說醉得不醒人事還能嘿咻的說法可信度是很低的。目前的重點是,她是在什麼情況下和你進入motel的?只要錄影能証明你扶她進去,你就死定了,趕快認罪吧。其他衛生紙、床單、筆錄不實、一起出遊、簡訊道歉、仙人跳、對男友有交代…那些都不是重點。相對的,如果是她扶你進去,你可能還有救。結論就是房間內的事很難說明什麼,彼此也都成年了,但是房間外的事可就關係重大了。

另外,上帝是會計算女人的眼淚的。
樓主不po起訴書
到時我們只好等待判決書了
判決書都可以上網搜尋到的

寶`寶 wrote:
5/16最新進度 起...(恕刪)


教你一招釜底抽薪,你直接去找她男朋友攤牌,告訴她男朋友事件始末,所有問題自然可以解決。
你是被告難不成還要檢察官秀秀你?

官司不是這樣打的

3個月上了不聞不問就算了~

接到傳票,總得動作好讓自己先立於不敗之地吧!

你自己蠢要人家怎麼幫

鄉民跟你說告不成就不準備囉~

寶`寶 wrote:
就 像我當時所說10...(恕刪)


那事發當天不報警又如何找警察蒐證?

說不通吧!


Auroras777 wrote:
當天就有條子去了 那三個月後才提告?
這一整個就怪啊....


樓主呀!

當天沒報案,摩鐵能讓警察隨便進去蒐證的嗎? 如果是因為報了案而能進去蒐證,怎麼程序跑了這麼久?
之前不是有個新聞,有個婦人外遇可是怕被老公告,所以反而去告一夜情對象性侵,最後當然是無罪
如果樓主真的覺得自己坦蕩,反而不要畏縮給對方更多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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