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
你問的在前面已經回答過,第一個結婚不要把金錢當分格嶺,
結婚是兩人共同生活走下半生,誰能力強誰賺錢多就誰多付出,
拿買房子一人出一半談權利,問"如何使用男方說了算?"這問題是無知不知包容,
買房子為何一定要男方來買男方付錢?應該的啊?
女方出個錢就哇哇叫權利,所以我回答你
引申討論為何要男方付錢貸款買屋是第一順位?
全由女方付錢貸款買屋為何不討論?
這回答跟主題無關?完全不想理解?
你能理解嗎?
實在不想回你
不過你的論點真是太奇怪了
後面幾位回文的大大可能還沒讓你搞懂
今天不是因為男方要求女方付一半房貸又要跟公婆同住而戰
是因為這件事讓我們看到一個自私自利的男人
要是樓主PO的故事是
「朋友的女友要他出一半房貸
把岳父岳母接來住
朋友的爸媽只可以偶爾來看看他們
還有女方老家出租的租金會全給岳父岳母當生活費」
我保證不用樓主加上公主病這個詞
後面回文的一人一句壓都壓死那女生
這樣你懂了嗎?
這種文章以前又是沒出現過
難道這個版大家都只會幫女生講話嗎?
不是吧
是因為看不下去故事裡男方的行為才會一面倒出來砲的好嗎?
從頭到尾跳針的人是尼斯大你吧?
你不覺得你講的話
邏輯性很有問題嗎
有什麼理由你用你父母的錢,然後要算在你老婆頭上
"因為我父母很愛我,對我很好,所以我的老婆理所當然該住進來孝順他們"
再者這年頭也沒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道理
這年頭養女兒勞心勞力勞金,不比養兒子少
有什麼理由要回娘家看父母還要看別人的臉色
我雖然還沒有小孩
但是誰敢擋著我女兒回家看我
我會馬上翻臉
板上有女兒的父親們應該可以了解
遠古時代的規則不符合時代潮流
就該讓他留在遠古
不是嗎
vaper wrote:
現在的女生好像動不動就想回娘家去,那結婚當天的「拜別父母」到底是啥意義?「嫁進夫家」到底是啥意義?「歸寧」到底是啥意義?這些禮俗背後的意義遠比儀式動作要來的重要(並不是儀式有做到就會幸福的意思),不然只要「公證」就好,何必搞得如此繁複,反正現在只要兩人一同去戶政登記也可結婚…。要學西方的婚後只過兩人生活,那也學學西方的18歲就經濟獨立(雖然學半套是台灣人的強項…)。不要因為一句耳熟的「男女平等」口號,就拿來為許多自私的行為當擋箭牌(但真的很好用XD),以後能走得長遠又幸福才是夫妻所應該思考的。
vaper wrote:
其實只要聽到女方不願與公婆同住時,基本上心態就可議了
基本上舊傳統觀點來看,聽到男人要老婆出去賺錢養家,心態就可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