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熱心的回答, 我會仔細思考大家的建言. 才一下班就看到好多人回覆, 謝謝大家
限量是殘酷的
我也有切身之痛

於是我在訂婚之後 結婚之前 跟我女朋友分手了

好好溝通吧 不然結完婚再離......還要加一條贍養費......
jordan1221l wrote: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恕刪)


請心平氣和的和她溝通,現在就在吵,且二星期.....
等準備結婚了,一定吵更兇,還有結婚的coco準備好了嗎?
小弟的經驗,結婚會把你的私房錢歸零(if沒人幫你出的話...)
好比大富翁走到機會命運,抽到所有資產充公,從起點重新開始般.....
吃平凡的飯,過平凡的生活,但要做一些挑戰自已的事
結婚後應該會跟你說
你去"喝茶"(知道的就知道)要花多少錢跟他喝茶都不用付錢
來跟你計較吧
jordan1221l wrote: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因為它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它什麼也沒有留下
...(恕刪)


她是跟你結婚還是跟你的房子結婚呀?
還沒結婚就已經在想離婚了~
愛情還真堅定呀~
怎麼會有這樣的女生阿.....

看看自己的女王...忽然覺得自己好幸福...
不要娶,還沒結婚就在想離婚,
而且她的意思是婚後吃喝全部吃你的,
她的還是她的
結婚後的開支也沒那條規定一定要誰出,

男人有能力的話,全部都男的出也未嘗不可

男人嘛~ 總得大方一點

但是看樓主您和您女友的收入....

您一個月5萬薪資,

扣掉房貸管理費和生活費,只剩1萬,每個月能存下來的錢也不多....

但是您女友連日常生活費用 6千元也要斤斤計較....這....

看您的文章敘述也沒有要女方負擔房貸啊?是吧?

結婚後的家庭是兩個人的,應該互相體諒吧?

人不可能不吃不喝吧?

個人覺得6千不算過分,

希望您和女友能達成共識。
mango1978 wrote:
"女友的媽媽在催促我...(恕刪)


感覺您的女友這點事情也在計較......相信結婚後有更多可以吵的.....+1

心眼真小

還沒結婚

就想到離婚

厲害內

我跟我男友交往兩年 即將結婚

從跟他交往 同居 我們一直是這樣的
你可以參考一下

房貸25000 男生的 因為房子是他自己買的

管理費2013 水費 瓦斯費 電費 家裡電話 只要有帳單的 我繳 大約5000

其餘 他的錢 我不會管 我的錢 他也不會管


可是消費超過3000圓要徵求彼此的同意
以免亂花錢

以後有小孩 再說囉

因為 老公賺40000 我賺30000

如果我凡事都要他付 他應該沒動力結婚吧

而且本來就該互相阿

我沒想過離婚的事

如果想到離婚要分房產之類的

乾脆辦財產分開

最討厭自私又愛計較的人了!!
結婚要想幾件事:
1.你們會不會離婚?還是任一方有任何暴力或出軌都打死不離弄個兩敗俱傷。
2.萬一有一方變成植物人或病故,另一方願意照顧他多久?
3.另一方的父母被他其他小孩棄養妳願意負起責任嗎?
4.萬一另一方沒工作了,妳可以等多久?撐多久?
5.萬一另一方想要360度的轉行妳支持嗎?
家是講愛的地方,當這些問題是搬到台面上去談的,不結也罷。但是這些問題自己都清楚了,且願意承擔。那就祝妳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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