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贍養費我只憑接觸的社會訊息去說明,沒去看法源意義, 有欠周詳在此拜謝,
P先生亦言之有理,
既然送就無還, 所以啦!保持感性與理性, 才不會後悔, 交往中的任一方也是要有責任地, 不要沖昏了
" 量力而為'' 只是綴詞,無意義, 謝謝指證, po文中也無提到打腫臉充胖子的現象, 所以是綴詞,用的不好,請見諒
只是覺得一點一滴存而買的,彌足珍貴而已
P先生送我一餐?應該是請吧!開玩笑別介意~我的回答是我會還耶,因為害你繳不出錢而罰洗碗~ 真的我會還
~阿如果(送)我一餐粗飽,我想你要我還我更義不容辭阿~
希望沒觸怒您,大家以指教的態度漏我的氣我會更加成長喔~謝謝啦
祝大家 認真經營 感情長久
我又回了, 真抱歉
再次感謝, 我也不再回應了,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