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真貴,我只能買廁所

waynepapa wrote:
離婚請求分配的是結婚...(恕刪)


借文請教 , 如果女方要求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

在離婚財產分配時 , 是否男方就完全分不到房子了 ?
按下快門前能做到的事,不要等按下快門後才做.

迷你白 wrote:
如果什麼錢都是男生該出,那以後大家都生女兒就好啊!!!


太感動 揪甘心 以後男生終於可以比女生長命了

迷你白 wrote:
這幾天,跟媽媽鬧得很...(恕刪)

像板主這類的女孩子真的算是世間少有了..
好女孩都會有這想法~
不過..............還沒結婚房子還是登記在買的人那邊吧!
除非男方家人同意登記在2人名下~因為.....妳們還沒結婚啊!
在外人眼中妳們不就是對男女朋友嗎?房子要登記在2人名下?那要是分手了要怎麼算?
應該是妳男友想給妳安全感才這麼做的~如果妳們的感情很穩定,那登記在誰的名下應該都差不多吧!
我當初也想把房子登記在我跟女友人名下,但被家人阻止了~就是因為還沒結婚
想一想.......也對啦~還是理性點好~
迷你白 wrote:
這幾天,跟媽媽鬧得很...(恕刪)

我和我男友的房子是我家出的錢, 但是是登記聯合持有
我覺得如果你覺得一起付貸款比較好的話就照自己的方式去經營比較好
畢竟生活是你們兩個在一起過的
今年的Alice in Wonderland 裡面白女王有一句話說得很好
'you cannot live your life to please others. The choice must be yours because when you step out to face that creature, you will step out alone."
給妳參考
妳真的是女性嗎?
要是真的話先向妳道歉,
因為妳說的在現在的女性來說根本就不可能,妳已經瀕臨絕種了!
真是羨慕妳男友有這好的準老婆。
你媽的想法可能很難改
(況且她自以為是的出發點是為你好)
不過你一直據實以告
也會讓你們母女間的關係緊張
何不選擇善意的謊言呢

跟男友一起繳款
另一方面父母問時
就說是男友一方支出就好了
這樣不是雙方都開心嗎
何必一直執意要改變您母親"這種要不得的觀念"

如果每個和你相處的人你都想要改變他"要不得"的觀念
你會過得很累也會很痛苦的

唉~~~為什麼我遇不到這樣的女生

我認識的女生認識沒幾天就一直想知道我賺多少錢
我說要明年要買房子說要買在台北縣
她一聽臉馬上綠掉馬上回說怎不買大直或內湖那邊現在很不錯啊
馬的~~我當然知道很不錯啊
只是老子沒那麼多錢也不想為了繳房貸把自己搞的那麼累
剛剛想了一下,又跟媽媽好好談了一下,
關於大家都希望我們明年結婚的事...
媽媽說:"爸爸希望你們有自己的房子,如果用租的,爸爸會很傷心..."

我想了半天,有什麼好傷心,
租一租,有錢再買啊!

我真的不懂,為何租房子,我爸爸會很傷心?


給樓上的朋友:
我覺得你可以反其道而行,我男友就曾問過我:"寶貝,妳不喜歡住市郊,喜歡住台北市吼?"
我:"不會啊,只希望離捷運近一點,台北縣也很好啊!"

你就故意說要買台北市,再辛苦都不怕!
她看你有心,又聽了心疼,就會願意住台北縣了。
這年頭有這種好女人不多了,真是太佩服了!!!!

媽媽的觀念真的很爛!老一輩的老女人大概都這個樣子,

那個年代不少女人都是家管,沒出過勞力賺過錢,

沒領過薪水,沒被老闆X過,不知在外工作的辛苦,

以為靠老公一個就可以過一輩子,又買車又買房,

加上知識水準不高,物價房價根本一問三不知,

只知道跟老公拿錢買菜煮飯而已!!!!!

以前那個年代,股市上萬點,台灣經濟又正在起飛,

房價也不像現在被亂炒到天價,只有善用薪水懂得理財,

買車買房根本不是問題,唉,其實不用管媽媽拉,

反正結婚後,你們的錢怎麼用關她屁事,又不用像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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