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ahhsu wrote:
但你真的了解人家嗎,
你只是一個旁觀者,
有什麼立場說話?
我,和你一樣,都不了解人家。
所以我跟你都一樣有立場表達意見。
你可以不認同我的言論,但是你沒有權利說「有什麼立場說話?」...(恕刪)
藍色是假鬼假怪所言......
黑字是閣下之筆
的而且確
我十分贊同 我誓死維護我敵人的言論自由
不過..
不過在你思考著如何反駁假先生的發言之前
你可曾真正沉下心來思考著上面那三句藍字???
如果你真的思考過
煩請閣下以教育後輩的心態告訴小弟
問題:發文者A先生以一個根本不清楚來龍去脈,什麼都只是聽來的旁觀者,
請問他有什麼立場說話?
PS 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A先生絕對有發言的權利,也請別把重點扯到言論自由上面
我單純請你告訴我 A先生到底有什麼立場說話 他的立場是什麼?
PS2 請不要回答諸如 每一個有血有肉的中國人都該站出來說話的那種言論 感謝
PS3 請別介意我隨信PM發到你的信箱裡 因為我實在太想知道就你認為A先生到底站在什麼樣的立場可以對這件事情橫加干涉?
atallboy wrote:
所以我們看到這種狀況都不能說話囉 都沒立場囉...(恕刪)
對
你沒立場
你是能說話
但絕對不是還搞不清楚狀況就跑到網路上四處搧風起火
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用的
atallboy wrote:
清官難斷家務事 但可以制裁違法事吧
對啊
一點都沒錯啊
那麼 請問您在哪個法庭服務?
這句正確的話跟你還搞不清楚狀況就跑上網路大放厥詞 兩者間有什麼關係?
atallboy wrote:
但是介入違法事情人人有責吧
大錯特錯
如果是人人有責,隔壁老王被詐欺你要不要來付錢幫他打官司?
黑道工程圍標你怎麼沒上01公佈綁標的黑道公司名?
路上小玲被車撞 妳要不要陪同她一起出庭?
就法律來講
如果變成人人有責的話
那A誹謗B的官司 B不告不理,但是我們人人都有權利可以發起訴訟告A
畢竟權利要跟責任相符合吧
我們有責任管卻沒權利? 啊那責任要幹嘛?
拿來網路上大放厥詞?
atallboy wrote:
道德的最低標準是法律 再怎嚜沒道德都不能穿越法律界線不是嗎
請不要任意拿正確的話來為自己不相干且莫名其妙的行為背書
atallboy wrote:
行得正坐的端可以訴諸法律 何必用畜牲下三濫手段
你說的沒錯
所以你一開始就應該去勸說受害者(還不知道真正的受害者是誰咧)去告官
而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只聽人一面之詞就來網路上四處批評,請問算不算畜牲下三濫的手段?
atallboy wrote:
我如果沒有立場遏止不法事情 那我枉為正義台灣人
相信你絕對是正義的台灣人
但是你還沒說明你到底有什麼立場
誠心誠意的想請你解釋 你的立場是什麼?
該不會只因為你是台灣人吧
那01蔣大對這個女生也有責任
而我 林志玲 吳宗憲 馬英九 郭台銘 朱宗慶 張小燕 張大千 ......................
......................................
................................
..........................
.....................是不是也對這女生有責任?
atallboy wrote:
如果任何人都沒立場管事 那法院警察局都可以關門了..(恕刪)
大錯特錯
怎麼會任何人都沒立場管事?
如果是公訴罪
檢察官會依證據力來決定是否要起訴 也就是你所謂的立場
如果非公訴罪也就是誹謗跟公然污辱
受害者或受害者的監護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就連國家的事我們都可以辦公投
麻煩你把你前面的那句話改成
如果 不相干的人 都沒立場管事 那法院警局可以關門了
(不相干的人有什麼立場管事???)
如果 不明究理的人 都沒立場管事 那法院警局可以關門了
(連前因後果都搞不清楚的人 請問是要拿什麼立場管事??)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如果連不相干 不明究理的人都有立場管事 那法院警局要拿來幹嘛 可以關門啦
司法制度取消啊 都給妳們來管事阿好不好
你真的有發言的自由
真的
但能不能請你去多增加一些法學上的素養再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