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su wrote:如果植物人的的身家上百億沒兄弟姊妹而且父母雙亡呢 想太多要是這樣的話女的把財產過戶不就得了連照顧都不用照顧更不會有人跳出來告她都父母雙亡沒兄弟姊妹了了不起每個月按月給照護中心錢而已
wei1234 wrote:PTT有位張爸 我...(恕刪) 龜起來應該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只不過是男女朋友而已,甚至可能都還沒論及婚嫁,有誰會因此終身不娶不嫁?那何必計較這麼多?現在消失跟過幾年再消失有什麼不同?浪費這幾年根本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