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婚先買房子,房子登記女友名下

女友老爸提出這麼不合理的要求
她也沒幫你說話
這樣你還昏頭想娶她喔
小頭沒有腦容量是真的
其實您準岳父的心態我可以理解,因為為人父母者總是為自己子女設想的比較多,未必是想搞鬼!
您也夠大氣,問題是照女方的意思的話令堂也不高興,是不是會造成將來婆媳之間的芥蒂呢??
如果令尊令堂能力所及的話,乾脆登記在令堂名下,一樣本息由您繳但請保留憑據,將來再贈與給您就好,既可避免雙方的嫌隙產生,也可用時間換空間。
話說,您女朋友的意思呢?她怎麼想??

Kevin4931 wrote:
婚前財產是私人的

所以現在你幫她買一棟房子, 不管之後有沒有跟她結婚

這棟房子都是她的財產, 跟你都沒關係了!

如果你有這麼多家產可以花那也沒問題

日後雙方出問題就不要去算這一筆喔!(恕刪)


還好你媽知道這件事 不然你傻傻的把自已賣掉都不曉得

你也不是千萬富翁 頭期款跟月付你都包辦 風險太大

我覺得應該一人出一半 頭期款跟月繳都是,也寫好協議書(白紙黑字)

雙方應該要互相 如果對方太強勢的話 你要小心一點 貪得無厭,作賊喊抓賊的人是有的

結婚是雙方的事,不論感情付出或是金錢付出, 我非常不贊同只有單方面付出,如果對方什麼都不願意付出,那就砍掉,真的!有本事她去找一個條件比你好的男人!

最後,還是一句話,老婆可以有很多個,老媽只有一個,聽媽媽的話

我的小舅子就是買房掛"女友"名字.
然後女友劈腿被發現, 接下來...麻煩事一堆.
現在的男人不知是不是塑化劑飲料喝了幾十年, 喝到腦袋都壞掉.
幹這種蠢事的理由是"愛她", 出了事, 當自己倒霉?
就算是婚後, 要不要掛女方名字都要仔細評估, 現在的女人, 也是婚前婚後兩個樣.
最好做法是登記兩人名下

各持一半不就好了?

第一點可以讓你媽不會產生芥蒂,而和婆家搞的不愉快。

第二是可以讓女方家人放心。

第三是你賺到了妻子和兒子還有對方的家庭
(雖然你可能很不想要對方家庭,不過這是切不開的)

你覺的如何?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kent21 wrote:
還好你媽知道這件事 ...(恕刪)


真是的~

一點都沒有BBH的「溫情」


如果貼去BBH

那~應該很多理盲加濫情的人會很關照男方的媽媽吧!

保障?!

要是登記完後悔就來不及了~

這個准岳父幹的好~先拿再說~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你媽是對的,婚都還沒結你能保證沒有什麼萬一嗎?
真要登記到老婆名下的話~結了婚再改名吧!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登記在老媽名下就解決了!
也替自己留點保障吧!!
這年頭已不像二三十年前純樸了,男人有小三,女人不會劈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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