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消災不是很好嗎??
不然你可以耍狠 找威寶調資料
告你前女友為造文書!!
區區這兩千大洋把自己搞得那麼辛苦
何必呢!!
想開點
當男人有時候也要大氣點



當年我精蟲衝腦, 幫某任女友辦了張現金卡

分手後那張卡還在她那邊

她也很盡責的幫我把現金卡用到額度上限..



後來還不是牙一咬, 卡錢繳清再報遺失...

這些年來我還是很幹(畢竟要努力存兩個月薪水)...不過總比跟她糾纏不清的好...

lee_888 wrote:
好像小朋友在吵架你要...(恕刪)



本來就是小朋友在吵架
不是好像而已....

k361213 wrote:
現在欠費欠了兩千多


當你在這邊繼續發問等答案的時候他可能已經消費另一筆更大條的了,你還不趕快去停辦!?
我的可以嗎?

sony9 wrote:
2000不爽
外面
欠我債的幾萬我都懶得追討

要不然這樣好啦
年底賣蓮霧
第一箱賺的錢,我幫你出一半....這樣有沒有爽了呢?
近來身體欠安.會少上01~~~
既然門號是樓主以自己的名字幫她辦的,除了付錢解約,或者付錢申請重發sim卡這兩條路,
似乎沒有別的出口。跟為人作保一樣意思...

應該外面欠風流債吧

我賣地應該不夠還奶粉錢.......


Tony wrote:
我的可以嗎?...(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要婊他還不簡單



寫存證信函寄到他家去

記得一定要寄

內容就寫請他把手機跟積欠的通信費還來 不然會走法律途徑


手機的部分去報警 但是不要停話

你要是報警了他還繼續發話他會更慘

刑法有一條普通侵占罪

你就跟警察說你的手機 被前女友拿走要他還不還要告他侵占

手機是用你的名字要調通聯記錄很簡單

你可以調出你有打電話給他 以及傳簡訊給他請他歸還的紀錄

拿出來當證據

證明你有做催討以及告知義務

如果他還是不理

就可以以侵佔罪來提告

前提是你一定要有 通知請他還你手機的動作跟證據


要玩那麼大 連朋友都不用做了

不過這樣也夠他忙了



k361213 wrote:
我有一個前女友以前很...(恕刪)


你的怨念太深了,2千多不繳,要等到2萬多嗎?玩來玩去都是用你的名字,在沒去法律這條路之前,你是輸定,繳一繳停掉比較實際,還是你想走花錢又花時間的法律

amurow wrote:
要婊他還不簡單寫存證...(恕刪)


把這些時間拿去打工
沒有兩千元也有一千元了

樓主
看開點吧
過一段時間後再回想起來會覺得自己很幼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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