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 也是因為 我跟現在的老婆 相差七歲
極力反對 我們在一起 並且威脅我說
如果結婚 會有血光之災(言下之意 就是我會死)
但是 我算是反例 交往半年之後 我們就登記結婚了!! (中間也協議過 不過破局)
真正疼惜女友的人 應該清楚幾點
1.女人的青春不能等
2.跟你一輩子的是老婆 不是父母
3.你的人生 你自己有權力去選擇
所以 我按照我的意思 堅決的跟老婆結婚
一年後1/29舉辦婚宴(我媽揚言要在婚宴鬧場...所以我連婚宴都不讓他參加)
今年10月5日 小朋友就要出生了
立場要堅定 下一個會更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