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vb123 wrote:不過A男是說他對於女性友人的分寸把握的很好,是朋友就是朋友,不會有擦槍走火的可能,各位怎麼認為呢?(恕刪) 擦不擦槍走火是一回事,但肯定失了分寸...要懂得尊重B女的男朋友,就這一點,方寸就拿捏錯了!
iamvb123 wrote:先簡述一下,A男是我...(恕刪) 早上7點多到下午2點多,共有6個小時的休息時間,車程40分鐘,如果A男在自己家休息,最多少了1個小時的休息時間而已,就因為這個理由到B女家過夜,很爛的藉口,就算沒偷吃,被別人聽到男女在同房間一起過夜(誰管你睡床還睡地板)哪一類的好人不會認為有嫌疑?!B女也要檢討,她竟然答應A男的請求,一點都不重視男朋友!我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