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aharriet1 wrote:花蓮一所國中發生性侵...(恕刪) 這不是很正常的判決嗎!!台灣都這樣子判的押!!還有管束不錯了!有的判交保最後就不見了!要不就亂判說啥女生沒有意識所以不能證明被強暴了!!
依法行政,該怪就去怪立委諸公為何把未成年犯罪的罰則寫得這麼輕我們是法治國家,一切依制度面來走,前面已經有人把法條PO上來法官不按法律規定來判那也是違法(有背景有關係的先不在討論範圍)我現在比較想知道教育部和立法院後續怎麼討論這件事情不要只會作秀推卸責任......
司法爛很久了啦,鷄藥費一個案子可以從一審中被判無期無刑,二審則改判二十年有期徒刑,再審一審最後竟然變無罪了[傻眼]....都看不懂標準在那裡,法官要怎麼判就怎麼判,除非那個被害人是什麼大官或是法官的女兒,原則上性侵一般人就是這樣判了,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