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6444 wrote: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恕刪) 侵占是可以告得成。只是,當然你會不甘心,因你當初幾乎把一切都給了她,只差沒把命都送上,對吧?這麼說來,你認為你沒有應該修正的地方嗎?讓自己的人生有點長進,比追回錢財重要的多。
如果失去的這些錢財並沒有影響到你現生的生活品質就摸著鼻子認了吧!都分手了,也撕破臉了何必為一個不值得的女人去擾亂你現生的生活若失去的那些錢財並沒有影響到你現在的生活九年的感情認清一個人,也夠了必竟你沒有把一輩子都幸福都交到她上此一時彼一時,她在未來的日子會有報應的不是不報,只是時後未到不如把要打關司要告他的時間拿去進修自我、出國看世界、認真工作努力賺錢、過著自已想要的生活跟這種人淌混水只會整身臭現在也許你很生氣但為了爭一口氣or拿回那些錢.......你有比較好嗎?難過的時間只會越拉越長你現在站在十字路口就看你的智慧怎麼告訴你,該要怎麼走下一步了很多時後爭只會越爭越糟糕退一步海闊天空…這一步…是很大一步
謝謝你的開解,這點我真的想過,今年小弟一直努力上班,也算得到應有的回報年收破了新高…雖然在01上還是低收戶但想想…今年剛敗了g3,這是我這生中買的最貴的東西。當初去看戒指時,老闆以為我很小氣,0.3的都捨不得買給她其實我是真的看不上眼,後來要走時,我才說拿更好的出來看看。對一個人好~是錯嗎?
tommy6444 wrote:謝謝你的開解,這點我...(恕刪) 對她無情提告.只是要證明:崊背不是可以讓妳吃死死的!既然她都無情無義了.你為何要手下留情?這是我朋友跟我說的.也因為這句話我徹底醒了!懂嗎?對一個人好不是錯!錯的是不懂珍惜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