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要一個道歉有這麼難嗎?


tommy6444 wrote:
說和我交往期間,她花費的青春難道不用算嗎?...(恕刪)

倒抽了口涼氣~ 這種鳥是居然可以醬合理化

報警 +1~

tommy6444 wrote:
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恕刪)


侵占是可以告得成。

只是,
當然你會不甘心,因你當初幾乎把一切都給了她,只差沒把命都送上,對吧?

這麼說來,你認為你沒有應該修正的地方嗎?

讓自己的人生有點長進,比追回錢財重要的多。
我會去調出銀行明細,明日就會去報警…
謝謝各位的支持和諷剌!!!!
知道都是為了某種真理而發聲!
謝謝各位的發言~~~
真的非常感謝。

tommy6444 wrote:
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恕刪)


我會用另類處理法,因為走法院耗精神又耗時,來回個一兩年也就算了,就算可以強制執行也不錯,但一般人只要想到要上法院就是精神負擔呀~
如果失去的這些錢財並沒有影響到你現生的生活品質
就摸著鼻子認了吧!

都分手了,也撕破臉了
何必為一個不值得的女人去擾亂你現生的生活
若失去的那些錢財並沒有影響到你現在的生活
九年的感情認清一個人,也夠了

必竟你沒有把一輩子都幸福都交到她上
此一時彼一時,她在未來的日子會有報應的
不是不報,只是時後未到

不如把要打關司要告他的時間
拿去進修自我、出國看世界、認真工作努力賺錢、過著自已想要的生活
跟這種人淌混水只會整身臭

現在也許你很生氣
但為了爭一口氣or拿回那些錢.......你有比較好嗎?難過的時間只會越拉越長

你現在站在十字路口
就看你的智慧怎麼告訴你,該要怎麼走下一步了

很多時後爭只會越爭越糟糕
退一步海闊天空…這一步…是很大一步


沒有借據,沒有保管條,那來侵佔罪.法界不是有一句名言,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也.
法律不是保護有道德,有道理的人.法律乃保護懂法律的人,唯證據而已.
對於某些人來說......
沒讓他真正死一次是不會知道痛的!

表一點的可以雙管齊下只是時間差要抓好=.="

說難聽點的!
光是款項私自挪用的部分就她玩不完了.還想脫身= =?
難!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謝謝你的開解,
這點我真的想過,
今年小弟一直努力上班,也算得到應有的回報
年收破了新高…雖然在01上還是低收戶
但想想…今年剛敗了g3,這是我這生中買的最貴的東西。
當初去看戒指時,老闆以為我很小氣,0.3的都捨不得買給她
其實我是真的看不上眼,後來要走時,我才說拿更好的出來看看。
對一個人好~是錯嗎?

告啊~ 幹嘛不告~~ 你跟她之間是代操關係~ 匯來的款項是盈餘~

告他背信侵占 再去金管會投訴他不法代操~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tommy6444 wrote:
謝謝你的開解,這點我...(恕刪)

對她無情提告.只是要證明:
崊背不是可以讓妳吃死死的!

既然她都無情無義了.你為何要手下留情?
這是我朋友跟我說的.也因為這句話我徹底醒了!
懂嗎?


對一個人好不是錯!
錯的是不懂珍惜的對方!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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