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的愛情故事 - 能撿回一命已是萬幸

sweater1125 wrote:
世界上有幾人參與定法...(恕刪)


說到水果,每天生活副刊寫的文章, 尺度真的比我寫的開放很多^^
sake1901 wrote:
真的別再狡辯了在法官...(恕刪)


您可能誤會了, 這判決是[已經確定]了.
也就是說,文並不是因為想影響判決才發的.

主要是敘述了在整個事件的過程, 個人在心境上的轉變.
以前曾有很多人經歷過像我一樣的事(相關判例不少)
也希望以後的人,能夠透過我的案例,在做事之前多三思.

LSTUDIO wrote:
去年11月,我以同I...(恕刪)


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可以傷心到三天睡一覺?失戀應該給他一覺睡三天才對阿
或許我沒找到真愛,被交往十年女友甩了,照吃照睡,想到他已跟人睡,就覺得他的事關我屁事....可能我想太開了,哈哈~~~

sweater1125 wrote:
結果沒想到~~某某人其實根本沒化妝就有點醜兩顆大一點而已,肚子還有肉
根本就類似夜店的萬人騎,公共機車那種款式的貨色嘛
節日的時候夜店抓都一堆

只想問一句:老哥~~你到底在搞什麼?

一個萬人騎,你當瓊瑤戀在談??

(恕刪)

換你等被告啦~~
應該是嘴太x,起馬要被關咕十年吧~~~
不要放出來,
反正只想凹咖不想付生活費的xx!!!!!

丙哥~~!!
快把這篇貼給天使,
她應該會放棄對你的民事賠償,
因為sweater1125這種粗俗明白清楚的毀謗人,
這裡的女主角只有"一位"~~~
講某某某某某某~~~~~以為大家不知講誰嗎???~~!!!!!!!

LSTUDIO wrote:
去年11月,我以同I...(恕刪)



END..........

不論好壞,總算結束了.
RChiu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可以傷心到三天睡一覺?(恕刪)


有人說靠爬格子維生的人, 腦結構比較奇怪.
他可能會因為別人覺得無關痛癢的小事感到悲從中來.
也許他開心的時候比別人更開心,難過的時候比別人更難過
才有辦法整天寫些有的沒的.
所以過去許多寫小說維生的人 ,七早八早就自殺了.

有時候他自殺不一定是為了讓誰記住他,也不是為了證明些甚麼.
單純只是意志力已經受不了自己每天腦袋裡出現的東西.

悲傷這種情緒很難懂的,也許吃藥能控制吧,不過通常吃藥之後,副作用會腦袋會顯得很遲鈍.
靠爬格子維生的人腦袋如果遲鈍了,喵的就更活不下去了...
我是你們的忠實觀眾.
文 圖 我都有看過
文正 圖更正

曾經擁有 就別跟她計較了
別耗時間在這上面
人生美好的人事物太多了
最後一句 男人奉勸男人的話
"不用錢的最貴"
有法律人能講一下

如果樓主有請律師 有可能會怎麼判嗎??

這篇我也有印象 不過說真的 大部份內容都忘了

後來也有在新聞上看到些許報導


樓主加油 有時後感覺該花的律師費還是要花

雖然樓主自己出庭是表明心志

不過就像周星星那部電影一樣 最後還是被判了環首之刑

法律人也只聽法律話吧
這種女生印象中以前學生時代班上似乎也有這麼一位...而且共通的條件不外乎是有點奶子,臉蛋可愛點,說話的迂迴藝術等,講真的很多人都會敗在她的石榴裙下!不過這種交際花的下場通常也都不怎麼好,因為稍有歷練有點錢且敢玩的人肯定會願意玩,玩完了再一腳踢開,反正花點小錢就有人肯上門讓你爽,何樂而不為?所以啦...完全看樓主的心態了!
forseamail wrote:
有法律人能講一下如果...(恕刪)


我不是法律人, 不過我可以就這一年出庭的經驗給您回答.

我認為這件事無論有沒有律師,在刑事上面都會有罪的
毀謗罪是這樣, 你只要講了一件事,影響某人的[私德],那人又不是公眾人物,
那不管這件事是不是真的 就是觸犯妨礙名譽罪.

我舉了例子好了,我今天在公司放了一個屁很臭, 全公司都知道
但是你上網說我的屁超臭,你雖然只是在blog講今天的心情.
很臭沒錯,你也沒說謊, 我要告你的話,你就是涉嫌了妨礙名譽.
至於法官會不會覺得一個人的屁很臭會影響他的名譽, 那就看法官認定了.
不是律師或是當事人說了算.

有些人會覺得,他只是講了一件事實,全公司都知道啊 ,又不是編出來的, 而且也沒罵人,為什麼會有罪?
但事實是,只要當事人覺得自己名譽受損了, 提告就很合理.


基本上,本來就有罪的事,有沒有律師應該是沒有太大差別.
有律師的好處在於,你可以不用自己出庭,可以把時間省下來做些別的事,
不用自己寫落落長的法律文書.
也有可能律師和法官剛好是學長學弟,法庭上講話會客氣點.

不過有沒有罪,若按過去的判例看,應該都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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