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05310 wrote:
我覺得講這話有點不妥...(恕刪)
湯姆大
前提是男未婚女未嫁阿!!
不管是男女朋友或夫妻,還是都有自己隱私的~
開版樓主自己沒安全感,偷看男友的fb,也已先自首了,當然這些已在一樓說明:
EX: 請你想一想,你現在的女友是以前別人的女友,也是被前男友捅一捅,難道你就不愛她了?
女姓去洗泰國浴,並不會被捅喔!!

將將的老爸 wrote:
但最後一點,開版樓主是去偷看男友的fb,上來取暖,雙方也只是在交往階段,尚未論及婚嫁,我也不認識開版樓主與其男友,但對我來說,男女朋友關係與夫妻關係是2種不同的境界!!
若您已結婚也知道很多事是必須要互相,說難聽一點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若只是男女朋友,個性不合或觀念不同隨時可分,結婚可以說分就分嗎?
每個人的個性,認知與想法皆不同,若女友跟我說他要跟姐妹掏去陪泰國享受"體驗"之旅.
白天找鴨陪玩晚上陪睡我一定OK,但若昇華到婚姻關係要我接受我一定說我要當那隻"鴨"
哈哈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