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我挺你
這一篇..你欠扁
你去找她講這個幹嘛?
要看她羞愧的表情嗎
居然還要去找她媽講?
然後呢?所以呢?莫名其妙
難怪顧人怨
應該有好戲看了~占個位置做個記號先.....樓主加油阿


你可以用為了保全證據 自保當理由 跑去地檢署 "自首",等到進去之後才故意說是因為受到誣賴希望檢方在下架錢幫你去找警察保全證據。

但是不要讓記者知道啊,也請檢方警方所有人有公德點 不要亂傳出去。

就這樣 不但可以自保還可以逞罰對方,更可以盡量達到保護對方的目的 一舉三得。出發前先去找個律師可能更好,或者去法律扶助基金會。
如果是我,早就去報警或是傳簡訊跟她說
跑去跟對方父母說,這也太奇怪了吧?
伯母,您的女兒的淫蕩照片被PO在網路上
請您跟我上網欣賞一下您女兒的玉體
讚的拉
水影無痕 wrote:
現在要告我~哈~

當下就該告訴她:你可以不明就裡的告我,但基於朋友道義,我建議你趕快處理這件事!
================ Kimi / ♂ / 新竹。台灣 ================
他是用「好心告訴對方父母」

來掩飾他去「向女孩父母興災樂禍」的心態吧!
樓主勤勞一點啊~早點更新第三集吧
何苦還去通知女方長輩呢!
不知道該對你說什麼


水影無痕 wrote:
哀~

現在算是我報...(恕刪)


你好可憐喔 裡面最失敗的就是你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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