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腸伯 wrote:
很有可能他都叫他女兒...(恕刪)


你快解脫了阿......真羨慕...

小弟我還要熬好幾年哩...

香腸伯 wrote:
去年9月我小姨子與他...(恕刪)


一人一家事
樓主還是少管的好
最好先跟老婆說妹妹的事情不要影響到樓主的家庭
自己選的自己擔
一個家庭有問題
別搞到另一個家庭也有問題
我是覺得再試著跟他聯絡看看,再給他一點機會(免得日後落人口實)
但仁至義盡之後仍是不理不睬的話
收集證據,就乾脆告他遺棄罪外加民事求償,老婆不要 自己小孩也不要,那就不用客氣了
讓他去監獄裡好好反省!

刑法第 294 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香腸伯 wrote:
很有可能他都叫他女兒...(恕刪)


不會吧七年? 小孩七歲才會說要大便喔??

不會太寵小孩了吧...
真是奇耙

我是你岳父的話

這小子就死定了!

鋼彈是興趣

機車是愛好

都可以

但絕對要排在老婆跟小孩之後...
香腸伯 wrote:
去年9月我小姨子與他...(恕刪)


我的判斷,最終是離婚一途,

嫁錯郎的鮮活例子。

香腸伯 wrote:
這位妹婿的解釋是
你們家中的人都不接受我
而且他生日的時候都沒幫他過生日
註(我太太的妹妹沒幫他過生日因為在坐月子中)
沒感受到她對他的關心(自己跑去買鋼彈模型安慰自己)
所以他決定不過去接老婆小孩回家

30歲了還這麼幼稚,那只能怪小姨子不長眼了....

香腸伯 wrote:
去年9月我小姨子與他...(恕刪)


提供一個想法~

夫家認為樂家幫女婿過30歲生日是一件大事,有些人很重視這個禮俗。

鋼彈、機車、沒錢都是藉口,不帶老婆、小孩回家有可能也是婆婆作梗。

因為有些三姑六婆會幫腔,媳婦回娘家坐月子讓婆婆很沒面子。



一種米養百樣人,有些人對這種事就是特別會鑽牛角尖。
http://md959.blogspot.com 歡迎來坐坐。
香腸伯 wrote:
請問可以詳細敘述該如...(恕刪)

你是指用燒的那一段嗎?
還是遺棄那一段
後者43樓有解釋了
前者....需要一點想像力

香腸伯 wrote:
想請為各位用什麼方法處理這件事比較圓滿...(恕刪)

碰到這種沒種的還真是沒辦法..

寄存證信函吧,看誰狠~!
但是這種貨色我看也沒啥好期待的,要不要考慮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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