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結婚的時候,你可以請你老爸到場,我跟我老婆不會反對。
至於我的婚禮,一定要我老婆說好才可以,請尊重當事人。」
意思就是:如果你再鬧下去,下次你的婚禮,就別怪我鬧你,走著瞧。
以上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另外還有緩兵之計。
跟他說:「結婚當天,來的賓客那麼多,媽媽那邊的親戚-舅舅阿姨都會來,到時見面,算起舊帳,場面可能很難看,弄到大家都不開心。可能是我最不開心。不如等婚禮過後,由我做東,請大家一起吃個團圓飯,也不用給外人看戲。」
真的要做東嗎?騙騙他唄,到時裝傻,又沒說幾年後。
或是苦肉計,
跟他說:「媽媽的心情很不好,可能想起以前的事情,眼睛很腫,你妹妹看她這樣,心裡也難過,這幾天,身體有點狀況。這件事可不可以暫時先不要提?等身體狀況好一點再說。」
然後態度轉強硬:「如果肚子裡的孩子出什麼意外,我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以上三計,如果還是不會演,就只能等著被欺負了。
CQMORE wrote:
小弟今年在三月跟老婆...(恕刪)
先恭喜你成家了
回正題中:
1.都離婚十幾年 你大舅子還想搞一攤天輪大和樂的戲碼嗎?
2."你的大舅子突發奇想" ~ 我覺得像他跟他爸一直都在聯絡 ~ 沒有錯的!
3.自己的妹妹懷孕當然不關他的事! 他排第個幾知道? 也是他不關心你老婆吧!
4.你老婆的姓氏當然可以隨時跟你岳母改姓!
5.那位親戚肯定是來亂的! 那伙跟你無緣的岳父關系肯定不錯!
6.該怎麼跟你那才24歲的大舅子溝通? 他才24歲 換算我的年代~我33歲~他的心智也不過16歲而已!
7.你老婆根本心中萬般的不願意跟他爸見面 ~ 他爸憑哪一點讓你大舅子就覺得見面一定是件好事?
該不會你大舅子就是為了錢吧!?
美空ひばり說的對! 司儀敢不吐槽 照簽的契約走!
你有看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嗎?
你無緣的岳父與你大舅子 而他們死後又不需你"供養 "
將中間"所有所有"的利害關係
請您花一晚想個透徹 希望你應該就能想明白與取捨這五方關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