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目前想到的最大效益且良心被狗吃掉的話選擇是:先和1結婚,接著離婚之後跟1拿贍養費再娶2.看能不能少奮鬥二十年也好,十年也不錯.當然不排除之後也有可能用同一個方法被2拿走十年.當然,如果選擇1並且結婚的話,往後還有可能出現無限多個2
pain6758 wrote:不是說要結婚~是進一步(正常男女關係)發展罷了!! 阿不是說要"共度一生"?只能跟你說 天之驕女不好養 但外型出眾的也不乏追求者前者可能要看她的(或她爸媽的)臉色度日 後者則是要天天煩惱她會不會爬牆如果你覺得兩種情況都能接受的話就找"比較容易相處"的那位作長久發展的考慮因為婚姻跟"能不能相處"比較有關係...越難相處越難長久...
pain6758 wrote:事情是這樣的~請聽我...(恕刪) 沒圖沒真相,光憑你幾個字‧就要下如此重大的決定‧萬一九十分在太陽底下一看,變成六十分怎麼辦‧有些人妝是很濃的,厚厚的一層‧掉下來都可能砸死人‧所以此題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