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尼0906 wrote:
在ptt看到sanz...(恕刪)
你的論述局限在亞洲 尤其是臺灣
如果你在歐美呆過 就知道亞洲的可笑
好像還在裹小腳 留辮子的年代(思想上的)
大陸禮金 餅錢 都是平分的
并沒什麼不妥
文革讓大家一樣窮 所以在文革后出社會的那幾代人 都是站在同樣的起點 享有同樣的資源
這幾代人又遇到了一胎化
所以他們中的大部分有著相仿的經濟收入 相同數量的子女(一個)
所以結婚什麼的都是平分 大家不吃虧 很好理解 很好接受
再者 2011年大陸更新的法律條款 離婚時 房產的所有依據誰是出錢人
哪怕房產證上有女方的名字 如果當初沒有出過錢 也是拿不到一分錢的
由此 由男方努力存錢買房,女方嫁入後,掛名的時代結束了
如果女方不存錢 不出錢支付房貸 萬一離婚 是分不到一分房產的
此法律一出 所有的男方為之叫好
這才叫男女平等
不論什麼事都會變的很容易













不用去期待任何人,我只相信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