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所以我才說通姦罪是惡法啊

感情怎是用法律來約束的呢

另一半變心不檢討原因, 只會叫警察抓姦叫另一半賠錢(精神損失)?

最好笑的是還把婚姻失敗的責任推給第三者

沒有問題的婚姻哪會出現第三者?

我以為妳是指法律還不夠嚴所以才會一堆婚姻亂象
誤會誤會
希望莎姐不要因此黑了我


不過法律不該是用來約束男女感情的依據 (例如通姦判刑)
但卻可以是用來保障弱勢一方的權利 (精神,財產方面)
只是這條標準線如何取捨
就要好好研究一下了
經典的一句:"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 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叫你一 聲老公,你就要肩負起男人的責任,要像棵大樹, 讓你的女人小鳥般的依偎。"

實在有道理!!好文章啊!!!

micli1973 wrote:"珍惜"這2個字是在"失去"這2個字發生


認同,人都氾賤,我自己也是。
只有自身体會才會改變
好文章!!感謝大大的分享~~

小弟從中學到許多與另一半相處的模式,讓我能更有信心如何體貼另一半!!

如若大大不介意,小弟也想分享此文章給自己的朋友!!

感謝!!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還不承認你就是認為女...(恕刪)


不好意思,最近忙,這麼晚才回覆

針對妳所說的,我想妳根本沒看清楚,又或者看不懂,又或者裝不懂,再或者根本不想懂直接跳過

我再強調一次:我說的是一段穩定維持的感情!!這跟結婚並不等同的!!

妳可以不婚,可以拒絕所有跟妳求婚過的對象,但是只要妳是好女人,自然會有人來搶,並想盡辦法跟妳維持好這段關係!!哪怕妳覺得不合適了,馬上又會有人出現,像志玲姐姐,像其她年長女星等...哪怕她們只有美麗這項女人的原始武器

就如同黃金一般,沾滿了屎它依然是黃金,價值也不會因此就折損了

妳認為一塊金條放在路上,會沒有人想把它佔為己有嗎?
妳認為這拿到金條的人不會好好的把它收藏好嗎?

這其實是一個很簡單再不過的道理了,自詡聰明的妳卻不懂,當真諷刺

不過看妳每次回文的邏輯,我也不感意外了,說真的,妳被批評真的也只是剛好而已

加油,好嗎?

另外,我並沒有很想結婚,而是她實在是好到我覺得不娶她我一輩子會後悔,於是我從一個玩世不恭的富少立馬轉變成愛妻愛家的男人,而當時我也30中段了,所以我對妳不婚的立場沒意見,但是妳可以想想看為什麼沒人會為了愛妳而改變

hill66 wrote:
好文章!!感謝大大的...(恕刪)


歡迎,我發這文章的用意本來就是希望能跟大家分享

越多的人擁有好且較正確的價值觀,這社會將更美好
不錯
很發人省思
總言之
"珍惜"很難做到
但務必做到...
慘痛經驗過來人..
共勉

manup wrote:
,所以我對妳不婚的立場沒意見,但是妳可以想想看為什麼沒人會為了愛妳而改變


1.我沒有不婚

2.沒有人為了愛我而改變,是因為我從來不想去改變對方



manup wrote:
妳認為一塊金條放在路上,會沒有人想把它佔為己有嗎?
妳認為這拿到金條的人不會好好的把它收藏好嗎?


你還是沒有放棄物化女人

你是覺得有男人想把好女人佔為己有, 女人就必須被佔為己有, 所以好女人都不是單身嗎?

你的祖先該不會有維京人血統吧?
看了男生要娶了與女生要嫁了的文章
發現我是個男生 我未來或許做得到
不敢保證 簡單講~~就..必須
要有同理心
要有同情心
雙方得互相才是
((簡單幾句屁話 卻成了現代男女最難達成的兩性課題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1.我沒有不婚2.沒...(恕刪)



早知道妳邏輯很有問題,所以我也懶得跟妳扯爛污了
為什麼一個男人欣賞一個女人並想跟她在一起就叫佔有??
所以妳看到一個很棒的男人,他也覺得妳不錯,不過因為妳不想"佔有"他,所以就只當朋友就好?

凡事多點正面思考,人生會更簡單一點,真的!!
還有,我沒見過任何好女人到了40以後還單身都沒有男人陪伴在身邊的

只有見過寡婦堅持為已去世的老公守寡的,但這樣的女人身邊也常有願意照顧她的男性

請問妳符合嗎?

最後,我不會再回覆妳了
好的觀念要放在心中變成信念才有用,在妳所有的回覆內,我看到的不是試著去了解跟接納,而是挑錯
這個不合理,那個太理想化....成功的人就是有能力創造自己的未來,讓一切自己相信的成真
光看妳的回覆,我很難相信一個像妳這麼負面的人,在工作上能有多大的成就

此外,我覺得我是好男人(我有這樣的自信),但是我絕不會選妳,雖然妳有些觀念我並不反對
但跟妳這樣的人在一起既無趣又辛苦,因為妳只是一直堅持著自以為是的觀念在跟他人辯駁
而妳的思想卻充滿著晦暗跟負面,這是妳的選擇,我不予置評,但是我可以選擇遠離思想負面的人

另外,感情不是看誰比較有道理就可以談的好的,看了妳許多的發文,也許妳該思考一下互相的真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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