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KKWWWW wrote:如果她還是一直願意不回家,我以不履行同居義務,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判離後,她還是可以跟我共分財產嗎? 可以分一半~離婚是離婚~財產是財產~被你抓姦在床也是可以分一半~只是不能要求贍養費所以..建議不要買你自己的名字~可以先買你媽媽的名字~婆婆的房子跟媳婦真的沒半點關係了
lilice wrote:誰名字沒差+1最後不都是小孩的....他以後有爸爸的大樓.媽媽的公寓.還有阿公也有房.有地..我都想跟他交換了啊.....(恕刪) 哈哈!好中肯!我老公也說小孩最好,現在人孩子生得少,以後一人繼承5、6間甚至更多,媽媽也想跟你換(開玩笑的啦!)
巨大一姐 wrote:結婚 = 牽手一輩子...(恕刪) 一姐法律的部份還是說清楚點好,婚後登記誰的都沒差,因為就是一人一半。離婚的話有錢的一邊一定倒楣,以樓主例子現在去買房子登記他自己的,到時離婚老婆也能要求一半。有些事情哈啦可以,但是可能造成後續別人很大的後果就要小心些~
KKKKWWWW wrote:這樣聽起來好像不錯,...(恕刪) 我週遭有一個是不搬走,出錢買房的那個先搬。住著不搬的就一直在吵要一半錢,最後房子終於賣掉了,吵的那個也如願分到錢。裡面被破壞的亂七八糟...這種事情遇到就很慘。
Copyright wrote:離婚的話有錢的一邊一定倒楣 婚後財產一人一半..就是彼此的婚後收入是因為有對方扶持才能安心賺到的..這是認可雙方都為家庭付出了努力...有錢的一邊如果是婚前財產..並不需要分一半..是誰倒楣不好說~樓主婚前把房買好..自然沒有後續問題..婚後才要買房是否寄望夫妻共同努力一起還貸款之類?那有跟老婆商量過嗎?老婆已經反對買房為何你還堅持要買?追根究柢是你一意孤行(買房)造成爭吵..夫妻做到為區區一間房子吵到說要離婚..實在是莫名其妙...一個女人結婚一定是會付出男人意想不到的努力..這是天性..不過顯然樓主夫妻協調出問題..要解決很簡單~不要買房不行嗎?父母的錢是父母辛苦錢~讓他們買自己想要的東西~夫妻自己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