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二姐也是在有了小孩之後倉促結婚(認識一兩個月)
對方的本身背景跟家庭也都有一堆問題
結婚3.4年之後 我二姐受不了想離婚
她老公帶走小孩不讓我二姐看小孩
我二姐只能到學校看小孩(目前小一)
目前還在打離婚跟監護權官司
我們娘家人連小孩都看不到
畢竟從小看到大....雖然捨不得也是沒辦法...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
不結婚 同居 把小孩生下來
你現在跟妳女兒說甚麼她也聽不進去
倒不如先勸她 同居
小孩捨不得的話可以生下來
等過了幾年 認定男方可以依靠之後再去辦理登記
才不會等以後想再離婚
男方不願離婚 拿小孩要脅 甚至要錢
至於有網友說有能力的話 要爸爸買房子給女兒女婿住
我覺得這是最蠢的
當然這也是自己家庭遇過的
你給他房子住 你女婿不會感謝你
他只覺得你有錢 想用錢壓住他
以後有甚麼問題只會想找你們要錢.......切記..........
每當有東西獲取起來「比從前困難」,我們擁有它的「自由受了限制」,我們就會越想得到它
因此每當父母去「阻止」「限制」,反而會出現「羅密歐和茱麗葉效應」
在提供愛情指導時,家長應該意識到青少年認為自己經成年了
用成年人的影響力(偏好和勸說) 要比 傳家的家長控制(禁止和懲罰) 效果更佳
還有一種方法:
人們比較怕失去(損失),相較怕失去,反而比較不會去在乎失去這樣東西後所得到的利益
所以可以由「失去」這個當主軸
例如:你可以告訴女兒:
妳若嫁到了這家庭,妳將會失去了自由、失去了爸媽愛護及相處的時間、失去了青春
和一些種種壞結果,而這些她要自己承擔
而你是處於中立立場,一切尊重女兒的任何決定
而得到的東西,就輕描淡寫,選個不痛不癢的事帶過
因為不去反對,所以女兒不會去反抗父母的想法
點出結婚後女兒可能會失去什麼,誘導出女兒怕失去這些東西的恐懼
接下來用一些分析法讓女兒去判斷
若女兒還是決定要結婚,也只能讓女兒去 (還是不能反對,這樣女兒中途比較容易察覺到不對勁)
若女兒思考後不結了,那恭禧樓主的目的達成了
畢竟含辛茹苦把自己女兒養到那麼大
投注多少心力和感情在她身上
當然是希望她能有一個好的歸屬
但是如今發生這種事件
老實說 那種痛苦是不足與外人道的
理性來看 兒女感情與父母期待相違背的問題 社會上每天在發生
但是從沒能歸結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案
所以你要先能接受 這件事情很難處理到你期望中的狀態
我的建議是 你還是要表明 並且堅持自己的立場
為什麼反對 反對的邏輯在哪
硬要生下小孩的利弊在哪
使用清楚的分析 並且平和的態度 讓你女兒知道
這是身為父母的你可以做到的一件事情
而選擇權是在你女兒手上
立場已經表明 前因後果已經說清
可能有的結局也已經告知
如果她還是非要勇往直前
那就讓她去吧 但是"後果自負"
原因很簡單
既然決定離開父母的庇蔭
那麼就必須對自己選擇的成敗負責
沒有那種成功我爽 失敗你扛的道理
當然最低程度的幫忙可能是必須的
但是如果你過度的提供一個廉價的避風港 她將永遠沒有成長的機會
(女兒未滿22歲 正是懵懵懂懂卻又老愛主張自我的年紀
身為父親的你 只能盡量捨棄對女兒的憐惜 用理性去面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