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勸樓主把這件事情當作從來沒看到過,因為說了之後,不管樓主的朋友之後如何,都一定會怪妳的:1. 沒事→都是那個人,挑撥離間,一定不懷好意,可能偷偷喜歡我!2. 分手→為什麼妳要告訴我?我無所謂阿!我很喜歡他阿!上面兩個狀況,發生率都高達80%,所以......就當作什麼都沒看過啦!如果妳還要那個朋友的話.......
假如是好姐妹, 你願意讓她被蒙在鼓裡, 然後結婚生小孩? 我相信他們每進展一步, 你的心就會痛一次的 樓主說了, 並不是要讓他們分手, 而是讓他們重新檢視彼此感情. 也許經過此事他們的感情能更堅固也不一定. (當然也可能就此分手 )另外, 那個被摟摟抱抱的女孩說不定也被蒙在鼓裡 錯的人是那個男的, 假如你因此而失去朋友, 那也算了, 這種朋友也不值啦, 況且你又不靠他們吃穿. 汝安則為之!
萬一是自己看錯怎麼辦?真的就誤會大了...而且沒有照片之類的證據的話,就不要提了除非樓主和你所謂的好姊妹是真的很好的那種朋友,是從小到大完全可以信賴對方那種的交情不然提了,就如同前面各位所述...公親變事主最後變成,好姊妹認為你別有居心來破壞的除非真的人家對你的信任 遠大於 她對男友的信任。至於樓主的正義感怎麼辦,其實不用擔心啦『偷吃不會只有一次』遲早你好姊妹自己會發現的,就算沒發現,又何嘗不是一種無知的幸福呢...
Chinor wrote:遲早你好姊妹自己會發現的,就算沒發現,又何嘗不是一種無知的幸福呢... 怕就怕結婚生小孩後才發現, 家庭糾紛, 甚至社會問題.官場上有所謂"官官相護"文化, 某官貪污了, 其他官員不想追究他, 以免將來自己貪污被追究. 原來情場也是.....
AeroDavid wrote:我看過好朋友的女朋友摟著另外一個女人在那邊親親,這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咧...orz...(恕刪) 我就遇過,沒想到她去中部找朋友是去找她女的T還為了那個T跟別的婆爭風吃醋還拿刀砍人脖子被人告殺人未遂本以為就這樣回到台北就清靜了結果她在台北還有男的劈腿對象搞到最後連我其實也只是她的劈腿對象最誇張的是超會演搞到最後她好像才是所有事件的唯一苦主全世界都該可憐她好在之前每次去找她都有夠本要不可真夠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