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書書 wrote:歐美是加害人舉證自己無罪我的言論並非是二分法跟反核更無關係麻煩您回文有點深度 這樣喔?那美國人甲在街上隨便找個美國人乙,硬說乙偷了他的電腦,乙就必須舉證證明自己的清白是嗎?這樣的問題會不會沒有深度啊不過如果是北韓的金小胖說人有罪,應該確實是那個人必須舉證自己無罪啦
謝謝各位 大大 給我寶貴的意見事情 我也處理完畢左晚也嗆明 我今天早上會去找它橋也在去的途中跟我朋友研訂好了"作戰計畫" 就是猛攻他老婆請他將心比心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去到現場 對方仗陣之強大 有醫生(事主)+醫生的老婆+律師.......我看到律師 我軟了一半 為什麼會軟了一半 幹 他這個律師是我軍中的"輔導長"連他老婆都在場 看來他也不怕我用告訴他老婆的事來威脅他去到診所 二話不說 直接請我去二樓座下來談一坐下來 我朋友發揮它的專長 國罵想的道的都請出來了甚麼三字 六字 七字箴言 我還聽到一串的應該有10個字左右(果然不是走跳假的)中間就是一直在重複 它是如何跟我老婆傳賴 用什字眼(一堆不重要 省略)談到一半 律師(我輔導長) 直接請我去旁邊談只是又再循環一變問如何跟我老婆OOXXOO的 有沒有證據我說有 我有翻拍 當場拿出來給他看律師就直接問我 好 你說一個數子 他會去喬我開口5萬律師就請我下樓 他在跟事主談我下樓抽菸 不到三分鐘 事主牽著他的老婆說要去領錢我就上樓等 最後的結果是1:事主保證不再跟我老婆聯絡 如果我老婆主動連絡他 他要避開2:刪除任何聯絡我老婆的方式 包含:電話號碼.LINE3:我收了5萬 對此事 不能有在任何追究如往後重其他方式得知 當時真的有肉體關西 不再此限以上是今天的結果也謝謝各位 大大 不好意思 給各為添麻煩我還是很愛我老婆的 更愛我的小孩 不希望我愛的小孩受傷 謝謝
nsr450 wrote:那個男生是個醫生是我老婆之前主跟的醫師現在沒跟他在一起共事了說真的 我手邊的證據也不夠顯示她們有沒有上床只能更證明她們有曖昧的關西去喬 頂多也只要她們不聯絡法律上根本沒法可以相逼但是我知道那個醫師有老婆我是不是以這點來逼他?還是各位高人 有甚麼方法可以指點迷津一下???? 你太早表現出來了....醫生是吧....沒敲一筆大的不會覺得對不起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