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女 wrote:上個月才跟男友一起合買了一間房子掛我名下 平心而論,男女雙方一起出錢買房,產權掛在女方一人名下.紡織女 wrote:小聘 36 萬,大聘 88 萬 女方實在不該再開口要這樣大的數目.
紡織女 wrote:我是單親家庭我國一就出來工作,基本上我從小到大都是給別人養的後面國一才北上找媽媽 我發現周遭很多單親媽媽的女兒出嫁都像賣女兒一樣(包括我家)我姊也是像樓主一樣最後,我向我姊說 : 收了,妳就是賣了,別把上一代的不平衡延到下一代,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吧我姊出嫁也是我方沒人出席,她還不是好好的,被夫家疼習
妳對媽媽那樣的親情,我大概能瞭解,就跟我爸類似。我會建議妳,不要理妳媽媽,我所謂的「不要理妳媽媽」是指她愛說啥就啥,你們就按照你們的計畫去做,要登記結婚就登記結婚,要宴客就宴客,妳媽媽要來就來,不來也罷。若妳有餘力,每個月給一些費用給妳媽媽其實也足矣,能噓寒問暖也可以,能盡孝道就盡,但是她有無理的要求,就不用理他。我結婚時,我爸很想要如傳統在家搭蓬拜天公,但是我的預算不足,且我也不想如此麻煩,所以早打算就去台南市的天公廟拜天公(廟裡有專門為婚姻的拜天公儀式),之後就去其他我爺爺有許願的廟裡拜拜還願,約一個早上完成。因所有結婚的錢都是我跟我老婆出的,他沒出到半毛錢,所以他也不能怎樣,他的情形我老婆也瞭解。不過他還算要面子,也乖乖的配合,最後圓滿完成婚事。所以,你們要放多少現金,就放,不用理他。若真的搞得難看,登記或是公證也是不錯的選擇。要知道,結婚儀式就只是個儀式,頂多就是宣告"我們結婚了",或是讓家長有面子,或是可以接受大家的祝福,這都一時的,真正要放心力的,是結婚後的生活及經營,這才是重點,不要本末倒置了。祝福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