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談論到結婚 媽媽卻讓我無言以對


紡織女 wrote:
上個月才跟男友一起合買了一間房子掛我名下

平心而論,男女雙方一起出錢買房,產權掛在女方一人名下.

紡織女 wrote:
小聘 36 萬,大聘 88 萬

女方實在不該再開口要這樣大的數目.

如過我是妳男友 我會說 大聘 小聘 我都給
有沒有 給妳 我也不會過問
但是 條件是 妳的母親 "不可以搬過來一起住"....

紡織女 wrote:
我是單親家庭我國一就出來工作,基本上我從小到大都是給別人養的後面國一才北上找媽媽



我發現周遭很多單親媽媽的女兒出嫁都像賣女兒一樣(包括我家)


我姊也是像樓主一樣

最後,我向我姊說 : 收了,妳就是賣了,別把上一代的不平衡延到下一代,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吧


我姊出嫁也是我方沒人出席,她還不是好好的,被夫家疼習





紡織女 wrote:
我 23 男友33...(恕刪)


直接公證

看妳媽能怎樣

紡織女 wrote:
我 23 男友33...(恕刪)


登記好了
他要是我媽~我會跟他說~到時候辦桌你要不要來吃隨便你..

你自己是嫁的多風光?

紡織女 wrote:
我 23 男友33...(恕刪)

帶去公証
叫你媽吃大變吧
紡織女 wrote:
我 23 男友33...(恕刪)
妳對媽媽那樣的親情,我大概能瞭解,就跟我爸類似。

我會建議妳,不要理妳媽媽,我所謂的「不要理妳媽媽」是指她愛說啥就啥,你們就按照你們的計畫去做,要登記結婚就登記結婚,要宴客就宴客,妳媽媽要來就來,不來也罷。

若妳有餘力,每個月給一些費用給妳媽媽其實也足矣,能噓寒問暖也可以,能盡孝道就盡,但是她有無理的要求,就不用理他。

我結婚時,我爸很想要如傳統在家搭蓬拜天公,但是我的預算不足,且我也不想如此麻煩,所以早打算就去台南市的天公廟拜天公(廟裡有專門為婚姻的拜天公儀式),之後就去其他我爺爺有許願的廟裡拜拜還願,約一個早上完成。因所有結婚的錢都是我跟我老婆出的,他沒出到半毛錢,所以他也不能怎樣,他的情形我老婆也瞭解。不過他還算要面子,也乖乖的配合,最後圓滿完成婚事。

所以,你們要放多少現金,就放,不用理他。若真的搞得難看,登記或是公證也是不錯的選擇。要知道,結婚儀式就只是個儀式,頂多就是宣告"我們結婚了",或是讓家長有面子,或是可以接受大家的祝福,這都一時的,真正要放心力的,是結婚後的生活及經營,這才是重點,不要本末倒置了。

祝福妳。
你媽媽還真要把你衝康讓你毀了這婚事餒
別理你媽媽了
登記就好宴客時請他來吃飯即可
88萬?
有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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