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20070128 wrote:
幫女生出房租錢,想必出國幾次或是
在外吃喝玩樂應該都是男生在買單。
...(恕刪)
請問樓主是看到哪篇報社或電視台的報導說女方花用都是男生買單?
別說沒有報導...就算記者報導了 也不見得一定是真的
樓主在沒有確切的證據下僅用自己的想法與推論整件事情到底想證明什麼?
因為女方愛錢..吃定男生所以該死...是這樣嗎?
Alfa20070128 wrote:
從房租由男生負擔。
以及幼教班老師的收入應該無法負擔多次出國的費用。
況且這女生只是剛出社會工作沒多久。
這樣推論,還合理吧。
...(恕刪)
去香港跟日本會花多少錢?
香港三天二夜一萬有找..
日本五天四夜也只是一萬多到二萬
樓主怎麼知道女生剛出社會就一定負擔不起?
人家之前唸書時不能打工嗎?不能存錢嗎?
如果今天女生是你們的妹妹或是女兒..
樓上那些說嘴的還會這樣無的放矢與隨意猜測嗎?
如果男女之間的交往什麼事情都要有對價關係 那請乾脆去酒店 去喝茶吃魚就好了
還是說我只要有人願意花錢請你們的妹妹或女兒去國外旅遊就可以免費鮑魚吃到爽?
而且回國後還要罵不能還口...打不能還手
提分手被殺死了...結論就是女生用男生的錢...所以...是這樣嗎?
這社會真TMD病的不輕...

如果情殺案是女殺男,不管那男的是否拐騙女方存款,是否要求女方打胎,是否一天照三餐家暴,不管做了什麼,都沒人會去質疑那男的有多渣多不給女方【實質上】的活路,只會說那女的心好狠
而反過來時,女方倒大楣了,除非她能通過鄉民們超高標準查核,不然就是她逼男方殺人的
就算是男方自己要送禮,也要怪女方為什麼要收
就算是分手後才另交男友,也要考慮前男友的心情,當然分手後多久才能另交異性朋友這點也要通過鄉民們的標準,記得之前一個情殺案女方在分手另有男友,立刻被指責為間隔時間太短,太不顧男方心情和面子,被殺要反省
男方只要【心靈上】感到受傷,女方就必須罪有應得
但事實是:就算女方出軌口出惡言外加強要禮物,只要對方是正常人,就不可能被殺,是倒楣遇上瘋子,才惹來殺身之禍
所以不是女方做了什麼,而是男方的人格有問題,停止反省無法為自己辯解的死者可以嗎?
xallen wrote:
說真的,不管男女,交往期間最好還是不要單方面的受惠太多(收零用錢、收禮物......)。
雖說跟心理變態沒有直接關係,但不能否認,這比較容易誘發被分手方的報復心理。
(恕刪)
的確是這樣沒錯,今天不要說是曾經交往過的男女朋友,光是
還在追求階段,只要牽扯到金錢的付出,往往很容易變成一些
不好事情產生的誘發點或引爆點,也許有些朋友會認為男女交
往一些吃飯、遊玩的基本開銷男生出沒什麼,的確...很多當事
人在熱戀期間這真的沒什麼,但當情已逝,這些原本沒什麼的問
題,馬上變成為什麼?這就考驗到當事人的性格及情緒控管了,
一直想不開的人就會把這些原本心甘情願的金錢付出,轉變成:
當初在一起的種種的開銷都是我在付的耶!說分手就分手?既然
都有想分手的念頭了,那為何還答應一起出國去玩,旅費機票也
都是我出的耶!說分手就分手?吃虧的好像都是我耶?越想越不甘
心,這時就把真正引起分手的原因錯誤丟在一旁,只就那些不甘
心去無限輪迴及放大,而這些不甘心...真的十有八九是來自於
金錢及物質上的付出...真的不能小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