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chusa wrote:嫁給一個會尊重我的個性特質,欣賞我的獨立,也願意陪著我走過困難的男人我們都為彼此做了一些犧牲,一些改變所以我從婚前的只會煮泡麵(我老公到現在還會笑我當時連煎蛋都會煎焦)到婚後可以在他生日時,給他上三四道菜(像餐廳一樣,前菜、主食、甜點一道一道上)這都是因為他願意包容我,我也願意為他改變 看到你這段有感而發,以前的我,總是一直為男人改變。現在的我,只想為自己改變。人生的目標不是為別人而活,結婚與否,不是拿來評斷個人價值的標準。
我覺得這篇文章內容還不錯,嫁不出去,但有能力的,多半已體會到自己青春年華已逝,但終究可以照顧自己,寂寞?事業、旅遊、寵物都能是個伴,儘管還是時常感到空虛。想嫁、嫁不出去但沒能力的,多半是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想嫁人還是在那裏求事事符合自己標準,哪一個是比較優先?想不清楚沒關係,發現自己貶值的時候,標準就會鬆動了。若抱持不婚主義,當然行。
各人造業各人擔,但老闆和老公是兩回事,豈能混為一談?我沒有靠老公養的想法,事實上靠自己最好沒有老公我還能活,沒有老闆我得喝西北風不是我比較重視老闆勝於老公,事實上我最重視的是自己若真要嫁沒有嫁不掉的,看自己怎麼選擇而已但嫁不嫁掉也不是我人生的重點,我的重點是要活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