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ous66 wrote:
我想選擇分開讓她處理完再來談再一起,但在此時可能是她最痛苦最無助的時候,我卻不在她身邊,我想對我的感覺也會冷掉吧! ..... (恕刪)
不用東想西想、婆婆媽媽的,這是她的責任與代價,不必你來付。

要選擇你,就得把前一段處理好再談,無法處理好,最好還是不要在一起,因為這一種個性與慣性,以後一樣會再發生的。
merlincheng wrote:
嗯...自己變成第三...(恕刪)
CHARMMY KITTY wrote:
想當初我男友也是放著...(恕刪)
callous66 wrote:
我一開始也是這樣的想法,但就是怕女方覺得我太過消極,甚至懷疑我對她的感覺沒那強烈,而她只給我一個要求"給她時間",但我也猜疑過這只是一個藉口,但要對方馬上做決定又失君子風度.
CHARMMY KITTY wrote:的確!!! 有適當的壓力才能提醒自己專注問題點, 不然人心很容易變成寬己律人, 理所當然...
可以給時間~但是要給期限~
至少不能超過兩個月~夠久了~
callous66 wrote:
但我也猜疑過這只是一個藉口,但要對方馬上做決定又失君子風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