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探望,偶爾回家看看父母,沒出什麼錢和力,我不會領。
除非爸媽生前財產轉移不分給我。給哥哥弟弟他們。
雖然會生氣一陣子,份量那麼低。可是還是會自我調適,看探陪伴爸媽一下。
若哥哥都不顧,我顧,我要領我的份。他都沒顧的話,我不會和他計較可以一起領。
若哥哥過的很差,也有一起顧,我不領我的那一份。因為他比我還缺咩。
我媽的應該不會給我領,小妹我自己用膝蓋猜都猜的出來。可是我哥若叫我一起顧,他顧多一點,我顧少一點可以接受。假如都給我顧,我也是會負責,可是對我媽我哥我的心理一整個無言。可是算了,路邊的可憐人,我們看見他們可憐,都會關心一下。何況是自己的家人。
我爸倒還好,挺公平的。有給我們兄妹錢。因為他覺得沒什麼照顧到我們吧。然後阿姨又常和他吵錢的事。我爸也不是沒給他。可能怕我爸爸外遇什麼的。還有要分財產給前妻的子女吧。
當然,我爸老了,阿姨要我們幫忙也是會的。
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