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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一起顧爸媽,有出錢。我要領。
如果只是探望,偶爾回家看看父母,沒出什麼錢和力,我不會領。
除非爸媽生前財產轉移不分給我。給哥哥弟弟他們。
雖然會生氣一陣子,份量那麼低。可是還是會自我調適,看探陪伴爸媽一下。
若哥哥都不顧,我顧,我要領我的份。他都沒顧的話,我不會和他計較可以一起領。
若哥哥過的很差,也有一起顧,我不領我的那一份。因為他比我還缺咩。
我媽的應該不會給我領,小妹我自己用膝蓋猜都猜的出來。可是我哥若叫我一起顧,他顧多一點,我顧少一點可以接受。假如都給我顧,我也是會負責,可是對我媽我哥我的心理一整個無言。可是算了,路邊的可憐人,我們看見他們可憐,都會關心一下。何況是自己的家人。
我爸倒還好,挺公平的。有給我們兄妹錢。因為他覺得沒什麼照顧到我們吧。然後阿姨又常和他吵錢的事。我爸也不是沒給他。可能怕我爸爸外遇什麼的。還有要分財產給前妻的子女吧。
當然,我爸老了,阿姨要我們幫忙也是會的。
沒了。


樓主有進一步了解父母為什麼不先把財產轉移給兒子嗎?

父母應該了解家中兒女個性,卻不先轉移,為什麼?
我家最近剛好有這個CASE

奶奶去世了,留下一塊地賣出的話每個人約可以分300多萬(含女兒)

不過有個問題是,我奶奶卧病10多年,每年光醫藥費,加上找人顧要花40~50幾萬元

都我爸幾個兄弟在出,姑姑們從來沒出過錢

(因為她們覺得這是我們家的事,她們嫁出去了不方便過問)

只有一個姑姑常回來一起幫忙照顧!

這下我奶奶突然走了,馬上有人回來說:阿母生前有交待女兒也可以分財產...

這下就奇怪了,要盡義務時都說自己嫁了,要享權利時又跳回來說:我們都是一家人

這情節好像很常見><
嫁了未嫁都一樣 都可以分假設你爸媽留一千萬(沒設任何遺囑錢要怎麼分的話)

包含妳有五個人的話 照規定 是一人可以分兩百萬的


不過依照臺灣的習慣 通常照顧爸媽的子女會拿比較多 沒照顧的會拿比較少 甚至不拿
yatungj wrote:我家最近剛好有這個CASE 奶奶去世了...(恕刪)

知道嗎,這其實要怨爺爺奶奶呀
他們沒有把孩子教好

若是親子間感情好,愛著對方的話不會不顧病榻上的親人的
深愛著的人,怎會棄而不顧?

可上一輩的人總覺得女兒將來嫁出去就是外人,從小重男輕女
女生幼小時在爹不疼娘不愛的長大,大了當然不會想去照顧以前偏心的父母親囉

以上說的是老一輩,就是我媽那輩
現在女兒都當寶在養,不會有這個問題啦

yatungj wrote:
我家最近剛好有這個CASE

奶奶去世了,留下一塊地賣出的話每個人約可以分300多萬(含女兒)

不過有個問題是,我奶奶卧病10多年,每年光醫藥費,加上找人顧要花40~50幾萬元

都我爸幾個兄弟在出,姑姑們從來沒出過錢

(因為她們覺得這是我們家的事,她們嫁出去了不方便過問)

只有一個姑姑常回來一起幫忙照顧!

這下我奶奶突然走了,馬上有人回來說:阿母生前有交待女兒也可以分財產...

這下就奇怪了,要盡義務時都說自己嫁了,要享權利時又跳回來說:我們都是一家人

這情節好像很常見><
)


因為要男女平等 修法改成這樣

最後又變成男生吃虧

男生又不平等了

joe720325 wrote:
立法者不知道在幹嘛?
亂修法
把古人的智慧完全推翻掉

也導致很多女兒啃老 不想出嫁
反正我賴在家也餓不死
父母死了 我有一筆財產可以分
如果錢用完了 還有房子住 還有兄弟可以養我...(恕刪)

從這裡我才深深覺得
立委還是有為人民做事的
兒子啃老沒事,女兒啃老就要挨罵?
人啊~不應有高低男女之別的
該怪自己沒本事
有本事的,分文不取也餓不死
沒本事的,就嫌自己兄弟姊妹憑甚麼跟我搶
有,2個小姑有回來分
但公公臥病半年期間醫藥費
及去世後喪葬費一毛都沒出。
yatungj wrote:
我家最近剛好有這個CASE...(恕刪)

最怕這樣了,男生女生都一樣,
女生嫁了也會有不想顧的
男生娶了也會有不想顧的。
醫院不是常看見人情百態。這種家裡狀況嗎。
看怎麼舉證自己也有顧的事証。
目前我只想到只能爭取看看屬於自己的份了。若要領的話。不想被說話的話。

joe720325 wrote:
出嫁的女兒 還有未...(恕刪)


嫁出去女兒潑出去水,個人了解南部有些家庭比較傳統閩南人在這方面會觀念很重
習俗上很多女兒是沒有分的

但時代不同了,且法律認定上只要子女都是一樣權利,現在有被分到的也不少
但若有不明理的家人,若嫁出去提了,很多吵的一團亂,個人覺要好好談談家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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