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正解 也是當年我故事的翻版
當年我笨笨被設計 甚至小三教導前夫很多爛招 故意找碴 激怒我為了取得錄音
而小三心機之深,跟前夫的曖昧在辦公室早就不是秘密
慘的是前夫當時只要死不承認 而且態度囂張惡劣 甚至還時常恐嚇說
他要去法院告精神家暴 一拖拉庫莫名其妙的理由
那時候小孩年紀小 我又辭職沒工作 很害怕自己被他設計離掉 失去小孩
我找台北晚晴協會 那邊有律師法律諮詢 每次才600元 是2-3小組制的
搞清楚法律很重要 後來就在律師下指導棋下 先下手捉姦
對方本算準我這笨女人絕對只有挨打的份 料想不到會來這一招
事隔多年 現在的我還是很感謝晚晴
hchou38 wrote:
這種狀況夫人應該先找...(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