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正解 也是當年我故事的翻版

當年我笨笨被設計 甚至小三教導前夫很多爛招 故意找碴 激怒我為了取得錄音

而小三心機之深,跟前夫的曖昧在辦公室早就不是秘密

慘的是前夫當時只要死不承認 而且態度囂張惡劣 甚至還時常恐嚇說

他要去法院告精神家暴 一拖拉庫莫名其妙的理由

那時候小孩年紀小 我又辭職沒工作 很害怕自己被他設計離掉 失去小孩

我找台北晚晴協會 那邊有律師法律諮詢 每次才600元 是2-3小組制的

搞清楚法律很重要 後來就在律師下指導棋下 先下手捉姦

對方本算準我這笨女人絕對只有挨打的份 料想不到會來這一招

事隔多年 現在的我還是很感謝晚晴





hchou38 wrote:
這種狀況夫人應該先找...(恕刪)

莫零 wrote:
沒錯,老婆通常知道...(恕刪)
像你這樣想法挺朋友的人還蠻常見的,最後害人害己,或那天兩口子沒事,自己是祭品!
anane wrote:
沒錯 正解 也...(恕刪)
我比較好奇捷足先登抓姦然後呢,你得到甚麼好處...在婚姻家庭上贏到甚麼,贏到孩子所以孩子沒有老爸,還是老爸沒了孩子呢!
不管誰對誰錯早知理性協調離婚才是正道,離與不離對立,不離的並永遠不會有好處!


我的意思是 當年我遇到事情時 倒是沒有上論壇問網軍 是先找專業諮詢 慢慢觀察與收集證據
沒有自亂陣腳 如果只是傻乎乎或者一哭二鬧三上吊 下場應該會很慘

與原作問題無關的事情 我就不需要解釋或回覆
總之 離婚是離對了 既然對方已經變了 一切都變質了 何須挽留
就是離開一個假冒偽善的又不愛你的爛男人 當然是明智的決定

都已經事隔多年 小孩也都長大了 我們都過得比以前更好
我小孩還常說感謝我當年離婚 才讓他有機會到國外成長

延伸, wrote:
我比較好奇捷足先登抓...(恕刪)
你要當男人的放棄全部的財產才願意離婚,有哪個男人會認為你這個他不想要繼續在一起的女人有這麼大的價值?
我認識的人,心一死什麼錢都不要的離婚很快也很順利。那些什麼都要爭什麼都要拿的,搞了好幾年都離不了,三天兩頭的吵吵鬧鬧,弄到我們這些親友都煩到不想理他們的死活`這樣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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