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91007 wrote:
兩個禮拜內與四個女生邂逅,平均一個只能分到3.5天,說真的,這很難叫談戀愛吧,
就算交友軟體上有聊一陣子,見面後感覺是不一樣的,
畢竟文字無法代替真實表情語眼神,還有氣質與肢體互動,這都要見面才派得上用場,
而在短時間內,要發展到曖昧那種你猜我猜的感覺,再昇華到彼此確認對方的心,沒有一定的時間是不可能的,
如果說是以肉體上的交媾來確認,那也只能算一時激情,跟戀愛有用心思的酸甜苦辣感是差多了,
這種感覺會很空虛,跟真正花時間談場戀愛的飽足感是差很多的,
雖然覺得你描述的情節很老梗,但我還是會想看下去,請繼續分享加油!

這一段話.已經打趴所有的假掰清流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