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Ldsmohy wrote:01的男生給我的印象:很難接受沒有性生活(婚前婚後)...(恕刪) 我覺得不要把國外常見的擁抱和親臉頰等行為,套用在臺灣的文化環境裡,然後說在國外都是這樣,借宗教之名,也是有遇過,當然不是只有這件事,找藉口達成目的才是真的,說穿了要學會保護自己才是解決之道吧!
Youshouldreborn wrote:以下是個人淺見(恕刪) 這已經不是淺見了,非常棒的見解聖經裡面、上帝或耶穌並沒有說"不能婚前性行為"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是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教會沒有說你一定可以做甚麼或是一定不可以做什麼,基督徒沒那麼倍受限制受轄制就不可行了,所以吸煙不行,為什麼不行?因為你會有煙癮,容易受它的轄制。酗酒不行,為什麼不行?因為會有酒癮,容易受了它的轄制。婚前水金砲沒有不行,之所以教會會提倡不婚前性行為是因為,兩個基督徒在交往當中,不管怎麼樣都會是以家庭(各自的)、上帝為優先一但水金了砲,容易將焦點放在兩個人的身上在交往中間,約會容易都在做,吵架的時候也容易用水金砲來修復關係,而不是尋求神的幫助兩個人容易將關係建立在情慾、肉體之上,這就失去了焦點(上帝)所以,教會才會提倡婚前不鼓勵性行為,而非明文規定禁止基督徒婚前愛怎麼水金砲就怎麼水金,婚後你愛怎麼外遇就怎麼外遇人們可以自由選擇,但就是要付上代價,包括未婚懷孕啦,生病啦,或是被告啦,家庭破碎啦等等最終也是要去面對上帝的,即便你悔改,上帝也原諒了但上述的代價我們也要去負責,去面對這樣子懂了嗎? 小小淺見
ymLdsmohy wrote:如果你有認識基督徒...(恕刪) 樓主,你反過來想一想,一個鼓勵婚前性行為的信仰,你能接受嗎?網路上一個援交、約炮網站,要登記成為一個宗教團體,你能接受嗎?婚前性行為、援交、雜交、亂交,這些都是個"人"的慾望,怎麼會期望"神"來背書呢?
wuwuangle88 wrote:...所以認真算,上帝已對我失望了..(恕刪) 我的建議是,您應該親自去問神。之前提到:我們每一個人,在神眼中都是一樣,像個小孩子,需要神牽的手,才能勉強走正路,稍微一閃神,就東倒西歪。如果真心相信,那麼簡單的道理就是,每一個人都會犯錯,也就是沒有一個人能為神說話。至於神怎麼想,需要您花時間去問牠。但書: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有導師(mentor)或成為別人的導師,但無論傳與受,都是受限於導師的經驗與了解,也因此,我們都要在了解之後,經由自己的體驗與學習,持續完善。所以並不是說,生活中的導師不重要,而是回到原點,既然是人就不會是完全。因此,我們若要了解神的真正心意,就必須親自花時間去問他。最後強調,神是鑒察人心的。舊約到新約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耶和華不是愚昧的,牠不會被各種外在行為蒙騙(人才會),耶和華不是廉價的,牠不會被各種好處收買。所以才會要我們,保守我們的心。相反的,我們不要一直陷於不同形式的綑綁。以馬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