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說你普通家庭出生~連老家現在都不夠住了....說直白點就是經濟能力沒女友家庭好
女友甚至有美國公民身分~你根本中樂透了....他老爸是擔心女兒跟了你會吃苦才會糾正你指責你
甚至提出賺錢投資的想法!!!
其實你根本沒選擇的餘地~你要跟女友繼續交往就是要遵照岳父的安排了
不然就是完全不理會...再讓你女友夾在中間難做人!
假使這段感情是真的不是詐騙!!!你遵照第一選項萬一真得賠錢了
岳父應該不會讓你們小倆口過得苦哈哈~
我的建議是~遵照岳父的意思~但假使他要求丟五百萬出來~你說你沒哪麼多你自己就只有三百
自己留點底!!!別讓對方知道你的錢的來源是父母貸款來的!!!讓對方摸不清你的底!!!!
1.絕不用父母的錢來換取未來丈人的認同,就算是我自己的錢也不行,更何況錢交在他手上後連過問的權利都無。請不要用愛女兒,為女兒著想的說法來當藉口,若真爱女兒,請他自行為女兒投資。
2. 未來的丈人無權對你在言辭態度上疾言厲色,請不要用"為你好....把你當自己的人"之類的話當作不尊重人的藉囗。
3. 三個條件都不會答應。因為無需有條件。 我會禮貌,堅定的表達自己誠心真意和女友共組家庭的立場,無論現在和未來會是兩人來負責。不會也不該要求父母抵押房子來投資,但,若將來自己有了投資的能力與計劃,一定會慎重考慮他的投資提案。
4. 女友的態度若與她父親一致, 那就只好說再見了。
wrx1832000 wrote:
我30歲,她32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