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75221 wrote:
女友要求婚前要簽協議
如果我做了什麼不忠的事情
就要有什麼懲罰之類的協議
我雖然覺得很正常
但她有說是因為她不信任任何人 需要這個才有安全感
當我反問她是否女方也該在做出類似事情時
也該有相應要付出的代價
卻被說是不信任她…
...(恕刪)
台灣近年來很多這種莫名其妙的單方面條款,往往都是一些三姑六婆或是閨蜜出的主意,我個人認為是相當不恰當的。
現代婚姻是平等關係,不公平的關係是不會長久的。
你覺得你的女友要的是什麼樣的老公? 是百依百順的小男人,還是有肩膀可依靠的男人?
一個毫無尊嚴的男人,不會是一個有肩膀可依靠的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