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這問題很奇怪,如果妳要小孩為什麼監護權不在妳?若有衝突,父母也都正常的情況,台灣法官通常也都把監護權判給媽媽。再者,如果監護權不在妳,爸爸家才是他的家,在妳那只是來“看”媽媽,不是嗎?實際上小孩上學之後,根本也不太可能一下在妳家一下在他家,這對孩子的成長與受教來說並不是好事,妳與前夫都很難督促好他的生活與課業。
其實妳真正要考慮的是,“這個男友是否能跟妳共渡未來的人生”。一昧的認為對方該接受妳的一切過去也不公平,因為他的處境妳不了解,角色對調呢?妳與妳的父母都能全然接受嗎?孩子大了會有自己的人生,他有天不會再黏著妳,甚至看到妳都不耐煩,真正能陪妳走到人生末端、能與妳每天聊生活瑣事的...是妳的另一半。
我的父親在我小學時再娶,當時我也一度反彈,但30多歲的今天,我感謝這個女人,因為我與我的兄姊實在不能陪著我的父親,就算有時間,我們是父子,到了這年齡講實在的相處起來,親密程度、能談的話提,真的也不能替代另一半。
回歸妳的初衷,這個人是否能與妳走完接下來的人生?一點拙見...
除此之外,小孩眼睛是雪亮的. 離婚後, 隨著時間, 有一方總會到妳現在這種情境. 然後,就像妳所說的, 妳男友遊說的,小孩大啦, 把他丟給前夫帶吧! 然後小孩就滾回去了, 之後是甚麼情況?? 尤其當妳成了新家庭之後, 通常就是越來越疏離.
很多女人天真地認為, 目前與前夫維持關係不錯啊, 未來也會這樣. 錯.為什麼前夫跟小孩應該體諒你? 考慮妳探視的方便?最常遇到的情況: 當另一方成立新家庭後,往往也是交惡的開端.有可能他們搬家,換到另一個城市或國家, 就算你有探視權,妳也不容易見到小孩. 加上小孩也大了,青春期又敏感,對他來說,妳是把自己幸福看得更重要的. 小孩子需要的就是安全感. 妳沒有錯,但現實就是這樣, 每個決定都會有引起的效應. 看妳覺得甚麼對你來說比較重要.通常,再婚後如果小孩沒帶在身邊,講白了, 妳過去的辛苦付出也是大大打了折扣, 因為親情疏離是一定的.除非妳的前夫真的是大好人, 會處處替你著想,但很難吧? 人性. 甚麼離婚後彼此當朋友,還能維持好關係的,少之又少,通常是因為雙方依然單身沒對象時,才有可能, 也才有可能為孩子彼此退讓跟遷就. 當status改變時, 不要以為對方還會遷就妳.
同一屋簷相處,不管親生與否,青春期孩子都是難搞的.妳男友只是很誠實而已,把話講開了,人都是現實的. 不要說繼父母了,台灣社會到今天還是這樣,八成八以上的家庭,小孩管教是當母親的事情, 當爸爸的回到家就躲起來放鬆,甚至連自己小孩幾年級都不知道,多了 .另外也有不少運氣好的人,阿公阿嬤願意出手幫忙,隔代教養,父母親逃之夭夭在另一個城市工作,周末日才與子女見面,以上我描述的是社會現象, 跟你單不單親也無關,就算在婚姻內的女人往往過的是偽單親的生活.
好精靈 wrote:
離婚4年 與前夫共同...(恕刪)
覺得是你男友不要讓小孩打擾到你們的生活。所以才會說什麼你會孤單終老?
如果水水經濟能力不錯,不要結婚了。又或者找可以接受你的小孩的人。若對象剛好也有小孩的,也要能互相接受對方的小孩。這樣才結婚。
就拿我媽來說,她後來嫁的老公也是有兩個小孩,那時候追我媽也是很殷勤,都不在意我媽有三個小孩。
後來結婚就慢慢介意了。互相爭執小孩們的事也多了。
後來我媽選擇她的婚姻和家庭。
當然我爸和外遇的對象早就結婚了。外遇對象阿姨也不喜歡我們小孩。只喜歡我爸和她生的小孩。
變成我們小孩的生活要獨立自己生活。
也不是說不好或好。就看小孩面對這種事的年紀了。
而我媽再結婚忙忙碌碌她老公的事。數十年還不是一個人。因為她和她老公會老阿,只是剛好她老公身體變較她不好,慢性病比較多,又去年得癌症,一直跑醫院顧。去年底,今年初往生。也是又剩我媽一個。因為喪偶了。我媽感觸說她忙碌一輩子,像夢境一場。
不過樓主水水還年輕,人生階段不一樣。
雖然叔叔一直覺得我們是別人的小孩,不過我媽希望我們能念在叔叔曾經照顧我媽還有順便照顧我們一段時間。一起和叔叔的小孩辦喪事,當叔叔的孝女孝兒送。然後我媽繼承的土地,保險金,現金,依叔叔心理的希望過給叔叔小孩。我和我哥也不希望被叔叔那邊的小孩還有叔叔親戚有咒怨對我們啦。而且那本來就是叔叔家的。才剛完成這幾天的事而已。算順利。
所以我覺得是不是最後剩孤單一人,和有沒有結婚沒關係。因為終究會有一個人先走。總會有剩下一個人的時候。只是在這個兩人相處過程中,你希望得到什麼。或者帶給你什麼快樂?
如果是精神生活的快樂,那麼再婚不一定就帶來快樂。如果經濟能力好,不一定要結婚,經濟普通,或者總之擔心孤單想結婚,一定要找不介意你有小孩的,你也要不介意別人的小孩。不然常常為了小孩的事在吵架。真心不介意兩人感情才會融洽圓滿。




























































































